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西部大开发和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
(二)制定全县招商引资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总体目标任务的分解和落实;
(三)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的筛选、审查及对外推介工作;
(四)牵头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招商活动,参与重大招商项目的洽谈及签约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共有职工11人,其中在职职工10人,临时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1人,下设办公室、招商部、信息部和投资促进部四个业务股室。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收入预算153.7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3.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1.64万元,下降12.34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提倡节约,减少各类资金的支出。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153.74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61.64 万元,下降12.34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提高效率,节约成本,减少支出。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8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8万元。
3.卫生健康最支出4.70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8.2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3.7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8.7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5.23万元,增长37.68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5 万元,比2022年预算下降20万元,下降44.44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减少财政支出,项目经费预算减少。其中:
经济社会发展类项目2个,主要是:招商引资经费和产业链招商专项经费。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84万元,增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为了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 万元。
4.培训费1.0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03 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培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5.会议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万元。
6.机关运行经费41.5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0.5万元,下降20.19 %,下降的主要原因节约资源,减少机关运行经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3年本部门计划征收非税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8.4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 平方米,价值0万元。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8.40万元。2023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0万元。
(五)重点项目情况
项目1:
1.重点项目名称:招商引资专项经费
2.项目实施主体:武山县招商引资综合服务中心
3.实施周期及计划: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计划在年底完成前完成全年招商目标任务。
4.年度预算安排:10万元
5.项目概况:保证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有序开展,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6.项目总目标:《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甘发【2019】10号;《中共武山县委 武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
7.项目立项依据:《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甘发【2019】10号;《中共武山县委 武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
8.项目绩效:通过招商引资专项经费,从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等方面顺利开展全年招商引资工作,推进县域经济发展,为服务客商和投资洽谈企业提供高效服务。
项目2:
1.重点项目名称:产业链招商专项经费
2.项目实施主体:武山县招商引资综合服务中心
3.实施周期及计划: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计划在年底完成前完成产业链招商工作任务。
4.年度预算安排:15万元
5.项目概况:保证全县产业链招商工作顺利开展,达到精准招商,精准对接,力争重点产业招商项目落地建设。
6.项目总目标:按照“引上游、接下游、抓龙头、带配套”产业发展目标,以主导产业、龙头企业为载体,围绕特色农业、文化旅游、矿产资源及建材、加工制造等优势产业布局,分析策划产业链,制作产业链项目,通过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力争重点产业招商总量占年度招商任务的50%以上。
7.项目立项依据:《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甘发【2019】10号;《中共武山县委 武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
8.项目绩效:通过成立产业链招商专班,从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等方面推进全县招商工作围绕特色农业、文化旅游、矿产资源及建材、加工制造等优势产业布局精准招商,增强招商引资力度,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通过武山县预算管理信息系统申报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2个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2.2022年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按照绩效运行监控有关要求,开展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包括2个项目的项目执行、年度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3.2022年绩效评价管理:实现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
(二)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25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3年本部门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招商引资专项经费.doc】
附件【招商中心004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