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武山县财政局关于编制县级2021年部门预算和2021-2023年部门财政规划的通知》,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2.研究全县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革公安工作,积极探索适合我县发展的公安工作新路子,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分析形势,研究对策。
3.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案件的侦察、调查和情报信息工作;承担侦办案件、研究制定相应对策的职责。
4.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刑事案件侦查工作,参与侦查或直接承担重特大疑难案件及跨县区、涉外案件。
5.负责治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参与处置重大治安案件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工作;依法指导、监督枪支弹药、危爆物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
6.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公民因私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县境内居留、旅游的有关管理工作。
7.指导、监督全县消防工作。
8.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信息网络安全保卫、信息通信建设和管理工作。
9.承担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
10.承担组织、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打击工作的职责。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县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运行工作。
12承担全县劳动教养案件的办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执法监督工作。
13.承担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重大集会的安全警卫工作。
14.负责实施全县公安科技工作,推进全县公安刑事技术工作科学发展;开展刑事技术检验鉴定和技术侦察工作。
15.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16.负责指导全县公安消防队伍建设;对武警驻武山中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17.负责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依法查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开展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等工作。
18.指导森林公安机关开展业务工作。
19.指导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工作;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中发生的重大违纪案件。
2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我局共有十七个部门,其中:政工室、法制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等十二个副科级部门;警务保障室、信息化管理应用室等五个股级部门。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
(三)其他事业单位
无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预算收入2606.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减少) 2495.81万元,增长4.43%,增长主要原因是:新增派出所运行经费与县级安排项目资金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6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9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5.5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支出预算2606.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10.59万元,增长4.4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派出所运行经费与县级安排项目资金增加。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2400.05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19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01.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基本支出203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46.9 万元,公用经费82.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93.21万元,增长4.7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
(二)项目支出。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372.1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79.62万元,下降3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缩办公经费支出。其中:
1.经济社会发展类项目3个,分别是:乡镇监控系统年租费项目;城市报警、监控系统年租费项目;高清视频会议终端经费项目。
2.保障运转类项目10个,分别是:公安局公用经费项目;禁毒工作项目;反恐工作项目;拘留所给养费项目;看守所给养费项目;警犬给养费项目;看守所供暖及水电费项目;平安城市监控电费项目;派出所运行经费项目;户口簿、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经费项目。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9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98万元,增长9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基层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经费项目。主要项目是:新增基层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经费项目。
六、“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5万元,比2020年减少0.5万元,下降5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5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接待在局机关食堂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 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下降)的主要原因是0。
(二)培训费情况。培训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下降)的主要原因是:0。
(三)会议费情况。会议费0.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5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会议举行。
(四)机关运行费情况。机关运行经费182.5 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4.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0.3 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2021年本部门共有2个项目涉及非税收入,计划征收145万元(2021年本部门无非税收入预算:2021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8517.8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5,435.52平方米,价值3,913.62万元;共有公务用车34辆,价值481.11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150 万元。2021年本单位拟购置固定资产200 万元,主要为专用设备购置与基础设施建设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1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计18个,涉及财政支出6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6个,涉及财政支出424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2 个,涉及财政支出198万元。2021年本单位纳入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管理。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