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
武山县公安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研究全县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革公安工作,积极探索适合我县发展的公安工作新路子,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分析形势,研究对策。
(三)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案件的侦察、调查和情报信息工作;承担侦办案件、研究制定相应对策的职责。
(四)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刑事案件侦查工作,参与侦查或直接承担重特大疑难案件及跨县区、涉外案件。
(五)负责治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参与处置重大治安案件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工作;依法指导、监督枪支弹药、危爆物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
(六)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公民因私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县境内居留、旅游的有关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县消防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信息网络安全保卫、信息通信建设和管理工作。
(九)承担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
(十)承担组织、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打击工作的职责。
(十一)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县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运行工作。
(十二)承担全县劳动教养案件的办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执法监督工作。
(十三)承担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重大集会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四)负责实施全县公安科技工作,推进全县公安刑事技术工作科学发展;开展刑事技术检验鉴定和技术侦察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六)指导对武警驻武山中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七)负责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依法查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开展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等工作。
(十八)指导森林公安机关开展业务工作。
(十九)指导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工作;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中发生的重大违纪案件。
(二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独立编制机构。
2023年独立编制机构共1个。
独立编制机构主要变动原因:无变化。
(二)独立核算机构。
2023年独立核算机构共1个。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
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469.3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70.52万元,增长26.62%,主要原因: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7469.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69.36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7469.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52.28万元,占86.38%;项目支出1017.08万元,占13.6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469.36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570.52万元,增长26.62%,主要原因是各类经费收支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69.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70.52万元,增长26.62%,主要原因是各类经费收支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69.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万元,占0.04%;公共安全支出6617.38万元,占88.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7.32万元,占5.19%;卫生健康支出151.02万元,占2.02%;农林水支出20.00万元,占0.27%;住房保障支出290.65万元,占3.8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280.14万元,支出决算为7469.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46%。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95.99万元,支出决算为6617.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18%。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3.50万元,支出决算为387.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养老支出和其他社会保障就业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4.64万元,支出决算为15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1%。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驻村帮扶队员生活补助资金。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6.01万元,支出决算为29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5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52.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70.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07.28万元,增长28.03%,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481.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7.14万元,增长53.16%。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37.20万元,支出决算为137.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0万元,增长127.91%。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3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0万元,增长125.0%。主要原因:一是县级预算安排经费无变化;二是我单位转移支付中支出车辆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12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0万元,增长15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2.20万元,支出决算为2.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万元,增长1000.0%。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2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11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1辆;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16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1.5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劳务费、维修(护)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7.14万元,增长53.16%,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4万元,下降37.5%,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0.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35万元,增长128.98%,主要原因我单位本年度各类培训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其他方面工作需求,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1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97%。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日常工作进展顺利,确保单位各个项目正常开展,提高本单位在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大力提升群众满意度,持续带动社会经济发展。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采购单警装备购置、4G执法记录仪及采集站购置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采购单警装备购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8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为规范其正常接处警、街面巡逻;二是提升执法效率、保障执法安全;三是增强执法规范性和提高执法质量。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设备种类不够齐全、维修保养不够及时、设备管理还需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改进措施:包括优化配备种类、规范保存方式、加强维修保养、提高实战应用意识、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加强装备保管和登记制度。采购单警装备购置项目,我局2023年绩效评定为良好。
2.“4G执法记录仪及采集站购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规范其正常接处警,巡逻等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购置的过程中可能出现执法记录仪普遍存在电池容量小、内存容量小、续航能力差等问题,这些问题不能满足执法人员的日常工作需求。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执法记录仪本身的性能问题已经逐步得到解决,这表明通过技术进步和产品更新,可以有效提升执法记录仪的性能,满足执法人员的实际工作需求。我局2023年绩效评定为良好。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意见精神,确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进一步强化预算资金绩效管理,我局组织人员对采购单警装备购置和4G执法记录仪及采集站购置等2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报告以附件的形式附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2023年武山县公安局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2023年武山县公安局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附件【[130001]乡镇监控和城市报警监控系统年租费.xlsx】
附件【[130001]“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电费.xlsx】
附件【[130001]看守所给养费.xlsx】
附件【[130001]拘留所给养费.xlsx】
附件【[130001]禁毒经费.xlsx】
附件【[130001]警犬给养费.xlsx】
附件【[130001]反恐经费.xlsx】
附件【[130001]户口本、户口迁移证、准迁证工本费.xlsx】
附件【[130001]更换执法执勤车辆经费.xlsx】
附件【[130001]4G执法记录仪及采集站购置经费.xlsx】
附件【[130001]采购单警装备经费.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