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
武山县公安局(本级)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研究全县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革公安工作,积极探索适合我县发展的公安工作新路子,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分析形势,研究对策。
(三)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案件的侦察、调查和情报信息工作;承担侦办案件、研究制定相应对策的职责。
(四)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刑事案件侦查工作,参与侦查或直接承担重特大疑难案件及跨县区、涉外案件。
(五)负责治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参与处置重大治安案件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工作;依法指导、监督枪支弹药、危爆物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
(六)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公民因私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县境内居留、旅游的有关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县消防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信息网络安全保卫、信息通信建设和管理工作。
(九)承担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
(十)承担组织、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打击工作的职责。
(十一)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县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运行工作。
(十二)承担全县劳动教养案件的办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执法监督工作。
(十三)承担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重大集会的安全警卫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独立编制机构。
2024年独立编制机构共1个。
独立编制机构主要变动原因:无变化。
(二)独立核算机构。
2024年独立核算机构共1个。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见附件
收入决算表
见附件
二、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见附件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见附件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8891781.15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198154.42元,增长5.6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78891781.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891781.15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78891781.15元,其中:基本支出68292938.58元,占86.57%;项目支出10598842.57元,占13.4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8891781.15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4198154.42元,增长5.62%,主要原因是各类经费收支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891781.15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98154.42元,增长5.62%,各类经费收支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891781.15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500.00元,占0.02%;公共安全支出68008463.34元,占86.20%;科学技术支出1262958.00元,占1.6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65245.88元,占6.17%;卫生健康支出1577427.30元,占2.00%;农林水支出272000.00元,占0.34%;住房保障支出2817356.82元,占3.57%;其他支出69829.81元,占0.0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0635202.89元,支出决算为78891781.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6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18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7353862.00元,支出决算为68008463.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58%。
3.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126295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49260.44元,支出决算为4865245.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95%。
5.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96947.17元,支出决算为1577427.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8%。
6.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27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7.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135133.28元,支出决算为2817356.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4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292938.58元。其中:
人员经费62526062.37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18715.52元,增长4.72%,人员经费用途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5766876.21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1412.33元,增长19.76%,公用经费用途“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97721.00元,支出决算为97721.00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74279.00元,下降92.88%。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0000.00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80000.00元,下降94.81%。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50000.00元,下降100.00%。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0000.00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000.00元,下降30.00%。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27721.00元,支出决算为27721.00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21.00元,增长26.00%。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9辆;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200人,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66876.21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劳务费、维修(护)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1412.33元,增长19.76%。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000.00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59482.10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948.60元,下降20.83%。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于其他方面工作需求。单价100元(含)以上设备1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18个,涉及资金4,783,055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4年政法经费保障绩效考核奖励资金(市级)、2024年武警武山中队保障经费、武山县公安局2023年优秀人员奖金、(2024年)户政大队户口簿、户口迁移证、准迁证工本费、武山县公安局2024年制证费(第一次)、2024年第二批转移支付(甘公保警【2024】111号、2024年看守所给养费、(2024年)警犬给养费、武山县公安局制证费(第二次)、(2024年)禁毒经费、(2024)年拘留所给养费、2024年武山县公安局驻村帮扶队员补助经费+甘财振兴【2024】1号、2023年政法转移支付第三批(甘财政法【2023】44号)、武山县看守所智慧监管平台研究建设、武山县拘留所维修改造工程资金、(2024年)反恐经费、(2024年)看守所给养费、公安出入境业务费(甘财政法【2024】27号)等18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大多数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优,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均良好。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2024部门重点绩效评价得分96分.等级"优秀"。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