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概况
武山县民政局位于武山县城关镇火车站和平街63号。行政编制数9人,行政工勤编制数1人,事业编制数31人,编制数合计41人。截止2021年12月31日在职干部职工37人,其中男职工30人,女职工7人。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全县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2、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承担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及其分支机构的登记管理和监察职责。
4、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临时生活救助工作。
5、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建设工作。
6、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县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7、负责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推进慈善事业的发展。
8、负责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等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9、负责行政区划的管理工作,指导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县民政工作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下设武山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武山县城市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武山县慈善协会、武山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武山县婚姻登记中心,武山县儿童福利院,共有6个事业单位。
二、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为22802.58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22789.81万元,为县包干经费及省、市专项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23276.5万元减少486.69万元,降低2%,主要原因是临时救助专项资金支出减少。
2. 武山县民政局无上级补助收入。
3. 武山县民政局无事业收入。
4. 武山县民政局无其他收入。
5. 武山县民政局无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收入。
6.上年结转和结余12.7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武山县民政局支出为22802.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99万元,较2020 年度决算数332.62万元增加11.37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工资福利的正常增长变动。项目支出22458.59万元,较2020 年度决算数22931.11万元减少472.52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临时救助专项资金支出减少。按照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359.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4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50万元;农林水支出9.6万元;其他支出82.4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武山县民政局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802.58万元,与上年23276.5元相比减少473.92 万元,下降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370.11万元,与上年22745.07万元相比减少374.96万元,减少1.6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2.47万元,与上年531.42万元相比减少98.95万元,下降1.86%。主要原因项目资金的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武山县民政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2370.11万元,与上年22745.08万元相比减少374.97万元,减少1.64%;完成年初预算22370.11万元的100%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年终奖金、取暖补贴发放和机关正常运转,完成年初预算0.3万元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优秀公务员奖励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359.8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发放、遗嘱生活补助和60年代精退人员补助、困难群众生活补助等,完成年初预算22359.81万元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省级转移性资金。
3.农林水支出9.6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0.4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武山县民政局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3.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3.58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0.41万元。
1.人员经费335.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5.17万元、津贴补贴14.93万元、奖金11.2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8万元、抚恤金24.26万元、生活补助8.56万元、医疗费0.41万元、奖励金39.13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8.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71万元、水费1.08万元、电费1.66万元、邮电费0.83万元、维修(护)费0.12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1.41万元。
五、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0.68万元,决算10.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武山县民政局没有因公出国(境)人员。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武山县民政局公务用车购置费6.68万元,新购面包车1辆。2021年武山县民政局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1万元,较上年1.5万减少0.5万元,减少50%,变动原因为上级业务检查次数及人数均下降,同时,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减少陪同人数,厉行节约,从严控制支出,因此接待费减少。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9批次,接待人次84人,较上年下降30.76%,减少0.5万元。无国外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1万元,比 2020年8.78万元增加0.03万元,增长0.34%。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5.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6.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9.48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1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84 %。共组织对武山县儿童福利院、二维码门牌设置等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7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武山县儿童福利院项目自评得分为良,二维码门牌设置项目自评得分为优。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1年部门决算批复表
2.2021年度部门绩效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