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全县民政工作改革与发展。
(二)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承担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及其分支机构的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
(四)贯彻执行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权益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五)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乡镇开展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承担区划地名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的组织实施,承办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
(七)贯彻执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社会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八)贯彻执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九)负责婚姻管理政策落实工作。
(十)负责落实殡葬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落实,统筹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
(十二)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的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三)负责组织实施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的落实,开展慈善捐助、接收等工作。
(十四)负责组织实施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的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乡镇、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起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人疾病预防、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县行政区划图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1.办公室(行政审批股);
2.规划财务统计股;
3.社会救助股(社会救助核查股);
4.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
5.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股;
6.区划地名股。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武山县民政局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按编制部门批复“三定”方案,县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有:武山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武山县城市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武山县慈善协会、武山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武山县婚姻登记中心,武山县儿童福利院,共有6个事业单位。
三、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部门(单位)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5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105.23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1105.23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05.23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收入 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1105.23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511.23万元, 占46.26%; 项目支出593.96万元,占53.74%; 上年结转0万元, 占0 %。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1105.2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8.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18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511.26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64.98万元,下降12.71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减少。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45.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65.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593.96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415.96万元,增长70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救助和老年人高龄津贴县级配套增加。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8 个,主要是1、春节困难群众慰问;2、特困人员救助县级配套资金;3、孤儿和事实抚养儿童县级配套;4、老年人高龄津贴县级配套;5、残疾人两项补贴县级配套;6、老年人福利补贴及护理补贴;7、临时救助县级配套;8、社会救济。
保障运转经费2个,主要是1、武山县社会综合福利中心运营经费;2、社会救助工作经费。
其他项目0个。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武山县民政局没有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2025年预算数。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2.3万元,较2024年预算无变化。
1.武山县民政局2025年没有因公出国(境)的人员预算。
2.公务接待费0.3万元,较2024年预算没有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较2024年预算没有变化。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武山县民政局2025年没有培训费的预算。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武山县民政局2025年没有会议费的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65.53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1.83 万元,下降2.8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的减少。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8.81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7.05 万元。
2025年,部门(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8.81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 4455.86 万元。其中:办公用房 356 平方米,价值 120 万元。预算部门(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 辆,价值 6.68 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 0 万元。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 1.76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武山县民政局2025年无非税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选取1个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的经济社会发展类项目公开项目文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立项依据、实施主体、实施周期、实施计划、年度预算安排、预期总体目标等内容。没有经济社会发展类项目支出的部门/单位可公开其他类项目。
项目名称: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1、项目概况:该专项主要用于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支出。
2、立项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3、实施主体:武山县民政局
4、实施周期:1年
5、实施计划:每月开展动态调整,每月10日之前发放各类救助资金
6、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中央、省、市下达我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专项补助资金21957.63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完成了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救助目标任务;临时救助及时高效、救急解难作用明显;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措施到位; 对流浪未成年人履行临时监护责任,开展心理疏导服务,促其身心健康,帮助其顺利回归家庭,并做好源头预防工作;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促进其健康成长,使其生活得有尊严,更好地融入社会;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持续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武山县民政局2025年未安排预算,部门/单位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武山县民政局2025年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4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 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5 个,公开率为100 %。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4年10月,组织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5个,占本部门/单位项目的 100 %。截至9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5 个,完成率为 100 %。“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个别项目支出进度较为缓慢,需进一步加强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4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 3 个,其中,部门(单位)整体支出 1个,项目支出 2 个,转移支付项目 2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40 %。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已上报县财政局。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武山县民政局2025年没有涉及绩效结果应用情况的项目。
(二)2025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5年,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3个、三级指标21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0个、三级指标 15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武山县民政局
2025年 2 月 10 日
附件【附件2:武山县民政局2025年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