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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山县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机构: 索引号:sfj-2022-00006 来源: 时间:2022-07-21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面向社会行使开展法制教育与宣传,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三大重

要职能。

2、负责向县委、人大、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告工作,并接受其领导、指导和监督。

3、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制定全县法制宣传、依法治理的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4、负责组织、管理、指导、督促公证、律师、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及全县各法律服务所工作,依法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

5、组织、管理、指导、督促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依法开展各项工作,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强化矛盾纠纷的调处和排查,保证“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的正常有效运转。

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落实分解细化内部职责,明确执法责任,组织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全县司法行政干警的执法水平,确保执法责任制的落实。

7、对违法违规的执法人员、法律服务咨询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实行监督并依法严肃查处。

(二)机构设置情况

办公室、普法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股、行政执法监督股,政府法律事务股、公共法律事务股、社区矫正股、法律援助中心。

二、武山县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为983.43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983.43万元,为县包干经费及省、市专项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962.18万元增加21.25万元,增长0.2%,主要原因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2020 年度决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主要是本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的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有所增加。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公费医疗拨款、资产出租收入、投资收益以及存款利息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无其他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6.上年结转和结余9.5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992.9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945.15万元,较2020 年度决算数860.02万元增加85.13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项目支出47.83万元,较2020 年度决算数260.72万元减少212.89万元,下降82%,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

按照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973.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0.93万元,农林水支出17.1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92.98万元,与上年1130.39万元相比下降137.41 万元,下降1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3.43万元,与上年962.18万元相比增加21.25万元,增长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0万元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X%。主要原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92.98万元,与上年1120.74万元相比减少127.76万元,下降13%。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2.9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年终奖金、取暖补贴发放和机关正常运转,完成年初预算843.32万元的1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项目资金增加.

2.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发放、遗嘱生活补助和60年代精退人员补助,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项目资金增加。

3.农林水支出17.15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0.9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5.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2.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8万元;农林水支出17.1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93万元。

1.人员经费655.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170.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12万元,决算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人数减少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XXX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有/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xxx个,共有xxx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无新购置车辆。

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12万元,较上年0.2万元减少0.08万元,下降80%,变动原因为上级业务检查次数及人数均下降,同时,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减少陪同人数,厉行节约,从严控制支出,因此,接待费相应减少。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3批次,接待人次15人,较上年下降80%,减少0.08万元。无国外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0.51万元,比 2020年138.65万元增加31.86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各部门各单位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0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20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xxx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例如: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武山县司法局决算公开.XLS

武山县司法局绩效目标申请表(1).xls

武山县司法局绩效目标申请表(2).xls

武山县司法局绩效目标申请表(3).xls

武山县司法局绩效目标申请表(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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