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 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面向社会行使开展法制教育与宣传,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三大重要职能。
(二)负责向县委、人大、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告工作,并接受其领导、指导和监督。
(三)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制定全县法制宣传、依法治理的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四)负责组织、管理、指导、督促公证、律师、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及全县各法律服务所工作,依法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
(五)组织、管理、指导、督促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依法开展各项工作,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强化矛盾纠纷的调处和排查,保证“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的正常有效运转。
(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落实分解细化内部职责,明确执法责任,组织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全县司法行政干警的执法水平,确保执法责任制的落实。
(七)对违法违规的执法人员、法律服务咨询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实行监督并依法严肃查处。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社区矫正管理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政府法律事务股、人民参与和促进管理股。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收入预算 1190.73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190.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上年结转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17.38 万元,增长27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 1190.73 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17.38万元,增长2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资金增加。包括:
1. 公共安全支出976.02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21万元。
3. 卫生健康支出37.91万元。
4. 住房保障支出69.8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90.7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72.7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46.76万元,增长30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8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其中:
1.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0 个。
2.保障运转经费4个。
3.其他项目0个。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
2.公务接待费 0.2 万元,比2022年预算0.3减少0.1 万元,增长33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同系统观摩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
4.培训费 11.73 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8.73 万元,增长74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法律援助、社区矫正、行政执法等人员和培训软件增加。
5.会议费 0 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万元,下降100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以培代会。
6.机关运行经费 153.5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57.83万元,增长38 %,增长的主要原因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减少)0 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3年本部门计划征收非税收入 0 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6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6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 1149.91 万元。其中:办公用房 4458.7平方米,价值 772 万元。公务用车 13 辆,价值 54 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 0 万元。其他固定资产 0 万元。2023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 60 万元,主要为专业设备购置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五)重点项目情况
无重点项目。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通过武山县预算管理信息系统申报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 4 个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2.2022年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按照绩效运行监控有关要求,开展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包括 4 个项目的项目执行、年度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3.2022年绩效评价管理:实现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
(二)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 4 个,涉及财政支出 1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 4 个,涉及财政支出 18 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 个,涉及财政支出 0 万元。2023年本部门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武山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2131733445073.xlsx
附件2:“八五”普法项目绩效评价表202302140845388311.doc
附件3:法律援助项目绩效评价表202302131731096939.doc
附件4:社区矫正项目绩效评价表202302140846111615.doc
附件5:人民调解项目绩效评价表202302140846310559.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