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及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指导并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相关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协调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职能转变。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政务公开、文电起草、新闻宣传、应急事务处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干部教育培训、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机关及局属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工作。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承办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建设项目申报和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各类资金的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二)优抚股。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局机关依法行政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工作,负责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培训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伤残评定工作,指导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订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本县烈士评定审核上报和备案事项,组织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三)安置股。组织实施市上下达我县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随调家属和符合政府安置条件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完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和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4年部门(单位)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4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666.05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1666.05万元。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99.96万元,占6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
上年结转收入666.09万元,占4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1666.05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182.57万元, 占 11%; 项目支出817.39万元,占49%; 上年结转666.09万元, 占40 %。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999.9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82.57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0 万元、教育支出 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02.39万元、其他支出 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 182.57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3.14万元,增长,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174.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817.3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506.92万元,增长163.2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县级配套增加。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类) 纪检监察事务( 款) 派驻派出机构( 项)2024 年预算数为 0 万元, 比 2023 年预算增加 0 万元, 主要原因是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 0.2 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0.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万元,增长(下降 %,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
2.公务接待费 0.2 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 0.2万元,下降50 %,下降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逐年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万元;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 1.31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1.31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增加。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 0 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 7.7万元,较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未发生变化。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5 万元。
2024年,部门(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2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7.49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20平方米,价值60万元。预算部门(单位)共有公务用车 0 辆,价值 0 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 0万元。2024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8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0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
1.交通运输支出( 类) 民航发展基金支出( 款) 民航安全( 项)2024 年预算数为 0 万元,较2023 年预算减少 0万元,主要原因是。
说明:如果2024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请写成“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本部门涉及非税收入,2024年计划征收0万元。
说明:如果2024年无非税收入,请写成“本部门/单位2024年无非税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选取1个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的经济社会发展类项目公开项目文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立项依据、实施主体、实施周期、实施计划、年度预算安排、预期总体目标等内容。没有经济社会发展类项目支出的部门可公开其他类项目。
项目名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1、项目概况:按照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财政厅、省军区动员局《关于规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放工作的通知》(甘退役军人发〔2021〕93号)第一条第一款“家庭优待金在服义务兵役期间,补助标准按义务兵入伍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95%确定。
2、立项依据:武退役军人局发【2023】38号
3、实施主体:武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4、实施周期:2024年1至2024年12月
5、实施计划:2024年10月前完成
6、年度预算安排:500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有效保障义务兵家庭基本生活,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增进军政军民团结。2011—2020年入伍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省级和市县共同承担,其中:省级财政承担60%、市县财政承担40%。2021年以后入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中央、省、市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按每年1万元/人定额补助,省级财政按每年0.6万元/人定额补助,市县财政承担剩余部分”规定”,按照中央、省补助资金情况,县级及时配套资金,实施单位按标准及时发放。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部门管理转移支付0万元,
安排预算,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3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 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11个,公开率为100 %。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3年8月,组织开展1-7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38个,占本部门项目的100%。截至8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38个,完成率为100%。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3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19个,其中,部门(单位)整体支出 1 个,项目支出15个,转移支付项目 4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3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35万元,2024年度减少部门预算项目5个,压减率33%。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1个。
(二)2024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4年,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1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 11个、三级指标11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1个、三级指标11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4年1 月 29日
附件:1.武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武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2024年绩效表.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