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及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指导并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相关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协调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职能转变。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政务公开、文电起草、新闻宣传、应急事务处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干部教育培训、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机关及局属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工作。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承办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建设项目申报和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各类资金的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二)优抚股。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局机关依法行政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工作,负责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培训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伤残评定工作,指导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订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本县烈士评定审 核上报和备案事项,组织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三)安置股。组织实施市上下达我县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随调家属和符合政府安置条件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完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和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075.74万元(见附表)。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6.26万元,增长0.9%,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4075.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75.74万元,占100.00%;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4075.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44万元,占3.96%;项目支出3914.30万元,占96.0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075.74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36.26万元,增长0.9%,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75.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26万元,增长0.9%。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75.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99.32万元,占98.13%;卫生健康支出64.67万元,占1.59%;农林水支出1.00万元,占0.02%,住房保障支出10.74万元,占0.2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69.90万元,支出决算为4075.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7.36%。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0.08万元,支出决算为3999.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38万元,支出决算为6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7.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医疗费用增加。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帮扶人员补助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45万元,支出决算为1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人员住房保障经费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1.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7.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02万元,增长25.54%,人员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等费用增加。
公用经费13.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57万元,下降40.85%,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压减。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29万元,支出决算为0.2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增加,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4万元,增长95.33%,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增加。
1、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29万元,支出决算为0.2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增加,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4万元,增长95.33%,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增加。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9万元。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个团组,0人;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57人,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8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办公费0.26万元、水费0.06万元、电费0.42万元、邮电费1.57万元,取暖费3万元、差旅费0.03、公务接待费0.29万元、工会经费0.9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56万元,下降40.84%,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4.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1万元,增长30.67%,主要原因是退役士兵人数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万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2202.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6%。组织对2023年度优抚对象补助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02.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推动了优抚对象生活水平持续提高,增加优抚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好地服务优抚对象,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绩效自评结果
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按照《军人抚恤优抚对象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期向优抚对象发放抚恤和生活补助,是加强和完善全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有助于提高入伍积极性增加当兵光荣的荣誉感,进一步增进全民国防观念和拥军优属意识。优抚资金用于优抚对象发放的抚恤和生活补助,重大节日走访慰问,义务兵优待金及优抚工作经费详细实施内容与项目申报相符,申报目标合理且可行。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见附表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2023年度武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重点项目绩效自评表.pdf】
附件【2023年度武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