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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武山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索引号:sthjj-2023-00001 来源: 时间:2023-01-19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武山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生态环境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如有疑问请与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武山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938-3429561,地址:武山县城关镇南滨河路17号,邮编:7413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按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注需求,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着力提高公开信息服务质量,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切实增强公开实效、拓宽公开渠道,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职责,主动做好各类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工作机制,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我局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门户网站及时公开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文件、机构职能、政务服务事项、工作信息等内容,累计公开各类重要政府信息78条,其中:政策解读类7条、环境影响评价受理和拟批复等公示公告类5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行时”专栏15条、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动态32条。同时,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和舆论宣传作用,快速、及时、准确、有效发布权威信息,定期更新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客户端。2022年,“武山环保”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596条,“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武山分局”微博发布信息1800条,深入宣传了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和环保督察整改等方面的工作政策、进展、成效等,正确引导舆论,鼓励公众自觉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为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营造了良好舆论环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等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制定了《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武山分局宣传信息工作报送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报送程序、报送主要内容、报送任务及考核奖励办法及报送要求,及时准确报送审核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动态、思路及工作成效,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对环保工作的决策参谋、宣传引导、经验交流等服务功能。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局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指定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信息、微博和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将县委、县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要求和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等情况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联系的政治、经济、社会活动动态等情况进行了公开。同时,根据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要求,设置并定期更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行时”专栏。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不超范围公开,不公开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并按要求公布了监督联系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2年,尽管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具体表现为:一是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二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强。信息内容单一,缺乏敏锐的信息捕捉能力。三是审核把关不严,表述不恰当、错别字等问题偶尔出现。

针对存在的问题,今后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牢固树立以信息公开促进各项工作的理念,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审核把关力度,及时校正错别字。业务人员加强学习,通过培训和自学的方式,不断增强写作能力和信息敏锐度,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行为和具体公开内容,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加强信息审查,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保密意识,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安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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