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热心市民丁先生反映捡到一只类似鹿的动物,经确认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麂子,该动物多见于南部林区,属于濒危野生动物,县林草局和县森林警察大队工作人员来到一处适宜的自然环境,敞开救助笼,让该保护动物再次回归自然。此次麂子的放归是一种积极的环保举措,充分体现了群众对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强。通过放归这些珍贵的生物资源,向人们传递了珍爱生命、保护生态的深刻寓意。
近年来,我局扎实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传播保护野生动物理念,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相关法律法规,推进社会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关注和参与,对提高全民保护野生动物意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