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县关于做好清明节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2-04-0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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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山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节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疫情防控有关部署要求,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现就做好我县2022年清明节假期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 暂停现场祭扫,倡树文明新风。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做好2022年清明节假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全县应一律暂停现场祭扫服务。广大人民群众要认真遵守有关要求,做到不到现场祭扫,提倡通过开展网络祭扫、代客祭扫、居家追思、种植花草等方式寄托哀思,缅怀先烈,追思先人。

二、规范特殊祭扫,做到安全有序。确需现场祭扫的,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祭扫人员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采取错峰、限流等措施,祭扫过程中不进行联宗祭祖,做好自我防护、保持安全距离,严格限制祭扫人数和时间,切实减少祭扫现场人员聚集,力求做到不聚集祭扫、不聚餐祭扫。

三、严控返乡祭扫,强化示范带动。跨省、跨区域祭扫,旅途劳顿并伴疫情传播风险,提倡尽量不跨省、跨区域祭扫。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跨区域返乡祭扫的,须提前三天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报备。特别是从中高风险地区返乡的,要第一时间向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按要求落实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做文明安全祭扫的倡导者和实践者,发动亲属好友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要求,主动劝导外地亲属不在疫情防控期间返乡祭扫,最大限度减少返乡感染风险。

四、落实防控措施,减少聚集风险。清明假日期间要尽量减少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尽量不去景区、景点、酒店、餐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减少聚集聚会,原则上封闭场所的聚集性活动人数不超过50人,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并严格遵守餐饮场所疫情防控规定,自觉落实扫码、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五、从严督查问责,巩固防疫成果。广大干部群众要严格落实全县清明节假期各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自觉服从所在单位、社区(村)疫情防控各项管理要求,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扎堆、不聚集,对传播不实信息、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武山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