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武山县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坚持以人为本,检查与服务并重,教育与处罚相结合,通过推行宣传引导、约谈、告诫等柔性监管方式,在城市管理执法领域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工作,进一步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
完善执法制度。结合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进一步制定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动态调整机制,减少执法的随意性,确保柔性执法切实发挥警示与教育的作用,实现法律“权威力度”和执法“人性温度”的高度融合。
创新监管方式。探索实施市场主体分级、差异化监督管理。全面推行柔性监管方式,在严守执法监管底线红线的前提下,对13类轻微违法行为实行减轻处罚或免予行政处罚,将市场主体首违不罚、轻微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免处罚清单范围扩展至各执法领域,进一步更新和完善城市管理执法领域“两轻一免”清单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将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的标准、条件、种类、幅度、方式等情况及时向社会公示公开。
转变执法理念。围绕行政柔性执法工作任务,采用多种方式,教育引导行政执法人员深刻领会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精神实质,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将行政柔性执法作为首选方式,贯穿到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给予行政相对人容错纠错空间,促使行政相对人自觉纠正违法行为,有效推动了城市管理执法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