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水市2024-2025年关于开展大气污染“冬防”工作通知》相关精神,9月份以来,由县工信局牵头,组织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综合执法、交警队、交通运管和乡镇执法队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对全县15个乡镇的煤炭经营企业、煤炭销售摊点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专项整治。
工作组首先从煤炭经营销售摊点多的洛门镇和城关镇开始,按照布局合理、证照齐全、守法经营、环保达标的标准对县内所有储(售)煤场地进行拉网式排查,各乡镇各部门统一行动,形成合力,按照各自职能全面投入到整治工作当中,共计出动工作人员230人次,下达整改通知10份,检查运煤车25辆,劝返2辆66吨,印发各类宣传资料3000份。
经过1个月的集中整治,全县大部分煤炭经营企业都能规范化经营,按规定建立购销台账,实现每一批次的煤炭都有质检报告,为广大消费者提供物美价廉、环保优质的煤炭。同时,各煤炭销售企业都能认真落实防尘、防遗撒、防渗漏等环保“三防”措施,为持续优化全县大气质量提供了有力支撑,极大地促进了全县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