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民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决策部署,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精准识别社会救助对象,分类实施救助帮扶,有效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切实兜住兜准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以三项机制为核心,精准认定社会救助对象。构建救助需求综合评估机制,做到精准画像。制定科学的家庭经济状况评估指标体系,从家庭结构、收入财产、刚性支出、致困原因、持续时间等多个维度,综合评定家庭经济状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和临时救助等救助帮扶范围,分层分类落实救助政策。创新推出分梯度、按比例刚性支出扣减政策,对维持生产生活的必需财产予以适当豁免,对家庭成员必需的就业成本和因病、因残、因学、因灾害和意外事故等家庭刚性支出予以适当扣减,既充分考虑家庭实际负担差异,又避免“一刀切”,使政策更贴合家庭实际,认定结果更加公平公正。完善困难家庭定期核查机制,强化动态管理。建立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工作机制,采取“网格化+全覆盖”同步推进方式,每年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开展2次入户排查,通过动态跟踪、定期复核,对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明显变化的,及时调整或退出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在联通各部门数据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依托与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共建的金融资产核查平台,累计核查912.09万人次,大幅提升财产信息核验的权威性与准确性。优化审核确认工作机制,提高救助效率。按照试点先行,全省推广的工作路径,在平凉市完成社会救助领域小切口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在全省推行困难群众申请救助工作一次申请、一次受理审核、一册档案管理、分层审核认定、分类救助帮扶的联办工作机制,整合救助对象认定行政文书,一次完成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查,依次认定社会救助对象,分类落实救助政策,有效解决反复申请、反复审核、反复确认等问题,切实减轻群众负担,提升救助实效。
以三个强化为关键,着力提高救助实效。强化部门协同。切实履行民政部门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牵头职责,加强与其他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的政策衔接、信息共享、资源统筹。联合发改、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多个部门制定出台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帮扶办法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规范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认定条件、认定程序和救助帮扶措施,汇集社会救助资源,形成救助帮扶合力。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联席工作机制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通过跨部门协作,定期研究、及时解决社会救助帮扶中出现的问题。强化数字赋能。优化升级全省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功能涵盖对象精准管理、动态监测预警、高效核对经办、便捷移动端服务、科学决策分析等,与农业农村、教育、医保等7个部门数据专线对接,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等10部门数据常态化共享,集成医疗支出、人口变化、就业失业、残疾状况等多维度预警指标,常态化监测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及时识别存在风险的人群。截至目前,甘肃省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将328.62万人纳入监测范围,占常住人口的13.37%。强化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集中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和综合治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分片包抓督导、动态调度推进、拓宽监督渠道等方式,全面排查整治应保未保、应救未救和救助资金发放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规范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及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及时受理群众诉求和信访举报线索。通过集中整治,动态纳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17.62万人。目前,全省保障低保对象182.27万人、特困人员11.08万人。
以三项衔接为重点,有效提升幸福指数。加强临时救助与就业帮扶有效衔接,助力赋能发展。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的再兜底”作用,细化急难型和支出型临时救助措施,根据困难程度和困难持续时间,采取“跟进救助”“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等方式,有效帮助有劳动能力的失业人员、临时遇困人员渡过难关、融入发展,实现从“输血”到“造血”的转变。全省共实施临时救助81.25万人次,发放资金11.82亿元。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决扛起兜底保障政治责任,每年召开民政系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会和兜底保障专责组会议,分析研判形势,安排部署重点工作,合力推动兜底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出台《甘肃省民政厅支持重点帮扶县实施方案》,建立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包抓责任制,成立了7个分片包抓工作组,对全省23个国家重点帮扶县和16个省定重点帮扶县,分市州进行包抓指导,全面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强物质救助与服务类救助有效衔接,提升生活品质。将发展服务类救助作为深化社会救助综合改革、提升民生福祉的关键抓手,敦煌市、华池县、兰州市红古区为全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地区,探索构建“物质保障+服务支撑”的新型救助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特困人员等社会救助对象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心理慰藉等服务,更好满足困难群众多元化、个性化救助需求。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的有效衔接,对政府救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及时链接慈善资源帮扶解困,形成政府救助和慈善帮扶协调配合、资源统筹、优势互补、融合高效的新格局。今年以来,全省慈善帮扶资金累计达3.48亿元,受益群众46万人。
以三个落实为保障,夯实社会救助基础。强化责任落实。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构建省级统筹指导、市州协调推进、县区主责落实、乡镇(街道)具体经办、村(社区)协助调查的五级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各级民政部门政策制定与监督职责、乡镇(街道)受理审核与动态管理职责、村(社区)协助申请与调查职责,清晰划分权责边界,既杜绝乡镇(街道)转嫁申请受理责任,又防范因职责不清导致的玩忽职守和漏保错保问题。强化政策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10部门关于加强社会救助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化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建设。印发《关于规范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强化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在综合考虑申请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状况、刚性支出等基础上,规范低保对象审核,精准识别保障对象。适度拓展单人户施保范围,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落实单人户施保政策。所有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单独提出低保申请,其中对兄弟姐妹或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给付的供养费用可以适当予以豁免。强化督导落实。将社会救助工作纳入省委、省政府对市(州)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综合评价体系,赋予考核权重,通过年度考核对各地救助工作进展、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评分,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资源分配挂钩,切实压紧压实各地民政部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与常态化实地督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紧盯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动态监测、政策落实等关键环节,督促指导各地拓展救助范围,提升救助精度与温度,为做实做细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帮扶奠定了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