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县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行“1234”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指导各级调解组织坚持边排查边梳理、边摸排边调处的原则,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助推主动创稳”工作,累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44件,调解成功336件,调成率97.7%,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矛盾纠纷,确保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提升调解工作质效
一是持续开展“枫桥式”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育创建和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持续推进规范乡镇(街道)、村(社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外观和室内标识建设;二是完善县乡两级人民调解员培训机制,加大人民调解员培训和“个案补贴”发放力度,不断提升基层人民调解员的专业素质和调解水平;三是加强调解工作信息化建设,发挥大数据平台作用,通过数字赋能实现纠纷案件网上流转、信息数据汇聚共享、矛盾动态科学研判,确保调解工作规范、有效开展。
强化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做实预防化解基础
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矛盾纠纷“主动排雷”上持续发力,积极发挥“网格化+大数据+铁脚板”作用,落实好村(社区)调委会每周组织一次、乡镇调委会每月组织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建立矛盾排查“首问负责制”和“领导包保制”,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二是重点落实“预防、摸排、化解”三项措施,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力度,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工作措施,动态跟踪办理,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三是强化重点管控,紧盯重点人员、重点事、重点场所,建立完善信息台帐、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职责,靠实监管责任,全方位、多形式开展隐患排查,有效防止矛盾纠纷的发生,提升社会治安防控和预警能力,进一步提高了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推行“普法+人民调解”,提升法治润心水平
一是运用广播、电视、微信等平台,结合实际以开展“法律八进”为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先进经验的先进事迹,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提高全民知法学法能力;二是依托集市、庙会等活动,通过散发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录制播放普法小视频等形式,提高群众守法用法能力;三是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与法治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在介入调解的同时,对当事人进行有针对性地法律知识宣讲,帮助当事人了解法律、熟悉法律,明确所表达诉求的对与错,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合理表达诉求,引导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思维,让全民守法成为社会常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