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是加强对用工单位劳动用工管理的重要措施,是规范劳动用工秩序、维护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劳动关系系统运行以来,我县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先行一步的工作原则,共为全县128户用工单位1077人进行了劳动用工备案,解除劳动用工备案58人,其中,2024年一季度新增用工备案5户62人。这项工作在大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为全县养老保险的基数核定和新增就业人数提供了准确的数据支持,大力提升了全县劳动关系的和谐有序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