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武山县召开《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成果听证会,完善征地补偿标准调整机制,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分管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天水市自然资源勘测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根据《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修订工作的通知》(甘资耕函〔2024〕67号)文件要求和相关规定,通过实地走访相关乡镇、问卷调查等手段,在对比周边县区为基础、考虑物价上涨原因等因素的前提下,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情况进行了汇报。
此次修订标准,包括了房屋类、普通畜禽舍、迁坟、水井、樱桃树、葡萄树等多个领域征收补偿标准。会上,与会代表进行了现场讨论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根据听证会上参会人员和各代表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会后编制单位将认真结合这些意见对武山县土地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成果做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