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共武山县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决定对县人社局原局长戴存生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开展审计。11月19日,武山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在县人社局召开审计进点会议。
在进点会议上,审计组指出,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既是审计机关的法定职责,也是党和政府交给审计机关的政治任务。此次审计工作要严格对照《武山县县管科级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负面清单》等文件规定,逐条对照,多层次、全方位加强审计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