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天水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全面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野生动植物救治救护、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监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野生动物危害防控等工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大力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甘肃省爱鸟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环境日和植树节等时间节点,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微信公众号和悬挂横幅标语、手机短信、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在花鸟鱼虫市场、景区、文化市场、公园、中心广场、学校、饭店、乡镇集市、国有林场等人群聚集的地方,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科普知识,呼吁广大群众珍爱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营造良好的保护野生动植物氛围。今年以来,全市共发放宣传资料4万多份,宣传品3000多个,发送手机短信10万条,接受群众咨询上千人次;在中央财经频道CCTV2、央视新闻、农业农村频道CCTV17频道各报道1次、直播天水新闻报道4次、天水日报报道1次,网易网、搜狐网、新华网、新天水、爱天水、甘肃林业和天水林业等多次进行了报道,通过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一种人人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氛围逐步形成。
二是全力救治病危受伤的野生动物。对病危、受伤、迷途和公安查处、罚没的野生动物进行全力救护,对正常的野生动物,选择合适的生境进行放生,对受伤的和病弱的进行救治;救治率达到了100%。今年以来共救护白肩雕、苍鹭、黄麂、画眉、朱雀、雕鸮、鸺鹠、狼、噪鹛、灰头麦鸡、冠鱼狗、红隼、大鲵、梅花鹿、豹猫等532只。
三是依法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加强狩猎、养殖、经营审批管理,鼓励发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严格野生动物的狩猎、训养繁殖、经营利用的审批发证制度,对不符合规定的、驯养繁殖技术不成熟的,坚决不予审批,有效地规范我市野生动物养殖经营的合法化环境,促进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事业的发展。
四是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禁止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严惩非法猎捕(采集)、出售、购买、利用、食用、运输、携带、寄递和进出口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重大决策部署,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车辆73车次,出动执法人员475人次,监督检查场所96处,查办野生动物案件16起(其中刑事案件11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22人,收缴野生动物135只、非法猎具37个、违法所得0.02万元、罚款和罚金1.608万元。
五是切实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全市设天水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省级监测站1处,武山、清水和张家川县级监测站3处,按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规范》要求,全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依托监测站和各个林场、林业站进行,通过加大对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区域野生动物栖息地监测密度和频次,严密监测野生动物健康情况,做到了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全年未发现野生动物疑似病例、异常死亡等情况。
六是积极开展野生动物危害防控和赔偿。按照甘肃省2010年出台的《甘肃省陆生野生保护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充办法》要求,各县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野生动物肇事及时开展了专项调查,逐级进行上报申请补偿;同时,通过建防护网、使用探照灯、电子语音干扰等形式进行野生动物危害预防工作,降低了对农作物的危害程度。截至目前,共到位省级财政拨付2022年我市野生动物肇事补偿资金9.4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