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产品质量和使用安全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认真贯彻落实《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消费欺诈,提高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值此“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武山县市场监管局洛门监管所联合县公安局车管所,围绕“共筑诚信,共享安全”主题,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隐患排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检查电动车自行车经营门店15家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
一是加强销售环节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坚决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执法人员仔细查验电动自行车经营企业营业执照、生产商、供货商经营资格,告诫经营者严禁购进及经销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蓄电池及充电器等配件的违法行为;严禁擅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及对关键性组件进行改装等违规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坚决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做到“依规依据、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二是紧盯薄弱环节,突出整治重点。此次检查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为重点,根据问题导向,执法人员仔细比对电动自行车产品执行标准、检验合格证明、产品标识,以及进货、销售台账等情况。重点围绕所售车型是否符合对应3C证书要求,蓄电池标称电压是否大于48V,是否存在外设蓄电池托架、加长座椅、防撞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现场检查。严厉查处无照销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产品行为,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三是加强宣传力度,营造整改氛围。安全工作,人人有责。执法人员积极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倡议广大电动自行车经营企业要高度规范销售和售后服务,严格按照产品出厂状态进行销售和维修,坚决杜绝拼装、改装、加装等行为。全力做好消费者正确使用产品和维护保养的知识普及,引导消费者强化安全意识,选购正规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正确使用电动自行车及充电设施。同时充分利用电子投放屏、经营户微信工作群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提升整治行动知晓率,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
下一步,武山县市场监管局洛门监管所将联合车管所持续发力,积极行动,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电动自行车市场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深入落实市场监管领域监管职责,为辖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