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推进民办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推动民办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力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武山县市场监管局洛门市场监管所积极响应省市《关于开展全省技工学校和民办学校食品安全全覆盖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辖区内民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检查,严防、严管、严控民办学校食品安全风险。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21人次,检查民办幼儿园校园食堂3所,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
一是督促民办学校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排查民办学校是否存在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重点排查校内食堂许可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环境卫生、制度落实、原料管理、加工制作、设施设备、餐饮具消毒、食品留样及反食品浪费等情况,告诫从业人员禁止采购销售或加工制作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等超出保质期和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
二是持续开展民办学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中,执法人员要求民办学校负责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仔细查看了民办学校食品从业人员持证、晨检记录、食品留样、台账建立等情况,要求从业人员落实每日健康监测,对就餐场所进行消杀,餐饮具进行洗消保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按规定做好餐厨废弃物的处理及清运,督促学校负责人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及时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隐患。
三是全程严控,督促民办学校规范加工制作过程。执法人员仔细查验食品原料及辅材,看食品原料包装及生产厂商资质是否正规合法,索证索票是否来源可溯、去向可查、流向可控,查验食品生产日期及有效期是否票据一致,强调学校作为食品原材料的进购和使用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规定》,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特别是蔬菜、调味品、肉制品等大宗食材的进货查验,严把食材关口,保证所加工制作食品的质量安全,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肉,从业人员工作期间要佩戴干净整洁的衣帽口罩;加工食品要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烧熟煮透,防止交叉感染,督促民办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
四是多措并举,提升智慧监管效能。指导民办学校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等工作,督促民办幼儿园正确运用“陇上食安” 及时录入并上传工作信息,看民办学校是否落实“主体责任”制度,正常开展日管控、周排查和月调度工作,有效发挥网络智慧监管作用,制止餐饮浪费和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在食堂醒目位置张贴“文明餐桌”“光盘行动”等有关制止餐饮浪费,践行光盘行动的宣传画报、海报、提示语等,加强学生的节俭意识,深入推进光盘行动,鼓励家长委员会等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形成监管合力,多措并举,营造良好社会共治氛围。
今后,洛门市场监管所将持续加大民办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力度,及时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隐患,进一步督促学校落实落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