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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山县水土保持站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机构:水保站 索引号:sbz/2023-00022 来源:县水保站 时间:2021-02-22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武山县财政局关于编制县级2021年部门预算和2021-2023年部门财政规划的通知》,现将2021年武山县水土保持站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有关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长期规划,并制定和实施水土保持年度计划;

(3)负责协助开展全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和水土流失普查并定期公告;

(4)负责协助完成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和重点工程项目的前期立项、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5)负责协助参与水土保持开发建设项目方案的技术审查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工作;

(6)承担全县梯田建设、淤地坝和小型水保工程的建设管理,淤地坝防汛工作;

(7)负责全县水土保持治理资金的管理、安排使用、检查工作;

(8)负责全县水土保持技术推广和技术培训工作;

(9)负责参与研究、引进和推广水土保持新技术、新工艺;

二、机构设置

2016年11月,武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发文(武机编发【2016】33号)《武山县水土保持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内设4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预防监督监测股”、“规划治理股”、“项目建设管理股”。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预算收入601.6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12.49万元,增长18.7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多。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9.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支出预算740.4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25.74万元,增长20.4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包括:

1.一般共用经费支出9.8万元。

2.人员经费支出150.86万元。

3.项目支出579.8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0.4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支出456.41 万元

(一)基本支出。2021年基本支出160.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0.86 万元,公用经费9.8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9.2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水土保持业务费减少。

(二)项目支出。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579.8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23.41万元,增长27.04%,增长的主要原因项目增加。其中:

1.经济社会发展类项目3个,分别是:武山县滩歌镇北山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武山县龙台镇阳屲河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武山县龙山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18万元,比2020年增加0.006万元,增长5.7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 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1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00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接待增加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 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

(二)培训费情况。培训费0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

(三)会议费情况。会议费0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

(四)机关运行费情况。机关运行经费4.8 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34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34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2021年本部门无非税收入预算:2021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9.49 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00平方米,价值4.13万元;无共有公务用车;无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21年本单位拟购置固定资产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1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计7 个,涉及财政支出584.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7个,涉及财政支出584.82 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2021年本单位纳入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管理。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0年绩效目标申报表.rar
附件【武山县水保站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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