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有关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长期规划,并制定和实施水土保持年度计划;
(3)负责协助开展全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和水土流失普查并定期公告;
(4)负责协助完成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和重点工程项目的前期立项、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5)负责协助参与水土保持开发建设项目方案的技术审查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工作;
(6)承担全县梯田建设、淤地坝和小型水保工程的建设管理,淤地坝防汛工作;
(7)负责全县水土保持治理资金的管理、安排使用、检查工作;
(8)负责全县水土保持技术推广和技术培训工作;
(9)负责参与研究、引进和推广水土保持新技术、新工艺;
(10)完成局机关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2016年11月,武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发文(武机编发【2016】33号)《武山县水土保持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内设4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预防监督监测股”、“规划治理股”、“项目建设管理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0871524.10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790418.02元,增长31.50%,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40871524.1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871524.10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40871524.10元,其中:基本支出3235244.08元,占7.92%;项目支出37636280.02元,占92.0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0871524.10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9790418.02元,增长31.50%,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871524.10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90418.02元,增长31.50%,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871524.10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8422.56元,占0.80%;卫生健康支出133421.67元,占0.33%;农林水支出40165680.27元,占98.27%;住房保障支出243999.60元,占0.6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267523.61元,支出决算为40871524.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72%。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8422.56元,支出决算为328422.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3421.67元,支出决算为133421.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185172.70元,支出决算为40165680.2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计划下达时间晚于年初预算时间。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20506.68元,支出决算为243999.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35244.08元。其中:
人员经费3125855.80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6483.77元,增长11.2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普调和职称晋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109388.28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349.72元,下降16.97%,主要原因是人均公用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 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0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2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0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及水土保持项目外业调查。单价100元(含)以上设备0.0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二级项目15个,涉及资金37660280.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2.14%。从评价情况来看,评价优良以上项目15个,占项目总数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的武山县滩歌垫沟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武山县2024年上河峪清洁型小流域项目、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武山县沿安中川项目等15个项目绩效自评、目标完成、全年执行情况,详见附件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详见附件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附件2:武山县水土保持站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zip】
附件【附件1:武山县水土保持站2024年决算公开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