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黄河保护法》和《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切实推进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落地见效,近日,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2024年全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各级水利水保部门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全省在建的生产建设项目组织开展全链条全覆盖监管,监督检查要形成对账销号工作机制,督促有关单位严格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制度,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违法违规问题,要综合运用各种监管手段,依法严格查处,全面提高相关建设单位水土保持问题整改效率。
《通知》强调,各级水利水保部门要针对工程建设特点和相关单位履行水土保持法定义务的情况,采取会议检查、书面检查、现场检查、遥感检查等多种检查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各地在监管过程中要充分利用无人机和项目监管信息化平台,进一步提高生产建设项目信息化监管效能。
2024年甘肃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从4月开始,至11月底结束。省水利厅将各地监督检查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监管履职督查和地方政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督促相关单位严格履行水土保持法定义务和人为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推动新时期我省水土保持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赵艳明撰稿、靳虎甲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