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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领2021年就业补贴资金的公告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wsbgs/2023-00221 来源: 时间:2021-07-06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领2021年就业补贴资金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落实就业补贴政策落实力度,有效发挥就业补贴政策促就业稳就业效能,现将2021年就业补贴资金有关安排公告如下,请符合申领条件的单位、个人积极申报。

一、补贴项目

(一)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1.补贴对象: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就业困难人 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 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5.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6.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7.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消杀防疫、保洁环卫等城镇临时性公益岗位安置人员的单位。

招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甘企业。

2.补贴标准:

对招用或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3.申领流程: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并根据资金具体用途分别遵 循以下要求: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包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任选其一即可),劳动合同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等。经人社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

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经人社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或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二)企业吸纳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1.补贴对象:

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2.补贴标准:对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3.申领流程: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并根据资金具体用途分别遵循以下要求:

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包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任选其一即可)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经人社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

(三)中小微企业吸纳劳动力一次性奖补资金:

1. 补贴对象: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

2.补贴标准:均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3.申领流程:企业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提供以下材料: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工资发放表、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等,只涉及中小微企业申领补贴的还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从业人员数量、上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认中小微型企业。

由人社部门对企业申报的材料审核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 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将奖补资金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四)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1.补贴对象: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2.补贴标准:按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超过100%部分不予补贴)。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3.申领流程:符合条件人员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等。经人社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五)一次性创业补贴

1.补贴对象: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是指我省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农民工等返乡入乡创业人员。

2.补贴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向符合条件创业人员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3.申领流程:符合条件创业人员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退役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个人真实性承诺书。经人社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二、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每个工作日均可受理。

三、受理部门

乡镇社区公共就业服务窗口、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均可受理。

政策咨询电话:0938-3555196

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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