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作用,根据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相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武山户籍,学历参照岗位要求确定。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爱公益事业,服从管理,团队协作意识强,工作认真细致,身体健康。
3.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4.有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缴纳社保,无法进行失业登记或就业困难认定的人员不包括在内。
5.遵守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6.其他要求,参考附表。
二、报名时间及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4日—7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除个别岗位有特殊要求外,岗位以人员报满为止)
2.地点:县人社局4楼415办公室
3.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附件2)
4.报名需提供材料:武山县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有关材料(复印件均一式两份),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条件。对不符合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人数超过岗位录取人数的,按要求组织面试,未超过岗位录取人数的,由人社局审查符合用工需求的直接录取,不再统一组织面试工作,具体面试程序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薪酬待遇及人员管理
1. 按照“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管理机制和“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属性管理。
2.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并按月为聘用人员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1250元/人,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3.用人单位根据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时间和强度,给予合理用工报酬。
4.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包括公益性岗位补贴(1250元/月)和用人单位用工报酬(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自行商定,建议选报岗位前与用工单位沟通具体用工报酬)。
5.公益性岗位人员录入全省“大就业和劳动关系信息系统”管理。
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4日
附件【武山县县直单位申请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信息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