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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公告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wsbgs/2023-00228 来源:人社局 时间:2023-07-14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为全面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有效提升我县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水平,帮助毕业生和青年提升职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现将2023年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工作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时间

武山县境内有意愿申请承担就业见习任务的用人单位可自主申报。申报时间:7月1日至11月30日。

二、见习对象

就业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三、征集条件和要求

(一)武山县境内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等用人单位,均可自愿申请承担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任务;

(二)见习单位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行业信誉、社会责任强、生产经营正常、管理规范;见习岗位设置合理,便于监管,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技术含量较高的见习岗位,年度见习岗位数不少于2个;

(三)见习计划制定合理,见习管理和考核制度完善,具备一定的带教师资力量,能有效开展见习管理;

(四)能够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能够按月足额通过社保卡方式发放其基本生活补助;

(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就业见习工作相关规定,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四、提供材料

(一)用人单位申报见习单位时,提交就业见习单位申请报告(包含单位规模、人力资源状况、规章管理制度、岗位设置、见习条件、指导人员配备、福利待遇等情况);

(二)填写《就业见习单位申报审核表》(附件一);

(三)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企业租赁或自有房屋、场地证明原件(留存复印件)(附工作场地照片2-3张);

(五)企业纳税票据、企业职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相关票据、人员入账工资单(以上票据均为2023年1-3月的);

(六)承担见习任务承诺书(附件二),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五、工作要求和补贴标准

(一)用人单位申请承担就业见习任务,除符合岗位征集范围条件外,还须能够先行垫付和按比例分担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承诺在见习人员见习期满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前提下,予以留用。

(二)按照每接收一人给予1000元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单位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60%(不含60%)、60%-70%(不含70%)、70%及以上的,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1200元、1350元和1500元。见习期限为3-12个月,补贴期限与见习期限一致,见习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报名地址:武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413室

联系电话:0938-3555196

联系人: 邓晓芳

附件【武山县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附件2:承担就业见习任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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