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有效提升我县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水平,帮助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青年提升职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现将2024年就业见习单位认定及就业见习补贴申报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就业见习单位
(一)认定条件
1、在全县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生产经营正常,内部制度健全,见习岗位设置合理,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技术含量较高的见习岗位,见习管理和考核制度完善,能有效开展见习管理;
3、能够按时为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4、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就业见习工作相关规定,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二)申报资料
1、就业见习单位申请报告;
2、就业见习单位申报审核表;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申报单位制定的见习管理办法。
二、申报就业见习补贴
(一)补贴对象 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16-24周岁失业青年,组织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的单位。
(二)补贴标准 对吸纳就业见习的单位,按规定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见习补贴,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60%(不含60%)、60%-70%(不含70%)、70%及以上的,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1200元、1350元和1500元。见习期限为3-12个月,补贴期限与见习期限一致,见习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补贴按规定直接支付到单位基本账户,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三)申报补贴资料
1、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失业青年提供《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2、就业见习申请表;
3、就业见习协议书;
4、见习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
5、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1、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12月31日,逾期不予办理。
2、申报方式
线下办理: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3室
政策咨询电话:0938-3555196
线上办理: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 https://wsbs.rst.gansu.gov.cn/publicservice/home
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