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推进消费帮扶工作,鼓励武山县消费帮扶名录企业(合作社)积极开拓市场,通过消费帮扶联农带农机制帮助脱贫户持续增收不返贫,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特制订本奖励扶持政策。
二、制定依据
该《办法》依据《武山县财政局 武山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武山县2023年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武财发〔2023〕172号)文件和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有关政策精神制定。
三、主要内容
(一)申报范围
1.在武山县域内注册、纳税登记、纳入全国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的企业和合作社,一年周期内线上线下销售扶贫产品200万元以上,且销售额排在前10名的企业和合作社(以销售发票、银行进账单、快递运单、电子一票通等可查证凭证为主要依据);
2.积极参加武山县相关部门组织的县内外农特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展销扶贫产品成效突出,且一年周期内销售扶贫产品达到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和合作社。
(二)时间认定
本实施政策要求的东西部协作所有票据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0月1日至 2023年9月30日的一年周期。申报时间为2023年10月初至当月中旬。
(三)补助标准
1.对销售额达到200万元以上,且销售额排在前10名的企业和合作社,经县商务局、乡村振兴局认定之后,分别给予2 至10万元的奖补。
2.对推介和展示展销我县扶贫产品成效突出的企业和合作社,依据参加的会展级别、展销照片、取得的成效等情况,销售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至2万元的奖补。
以上两种奖补情况均为该项目的不同奖补形式,择情申报,同一企业不能重复享受。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分为共性材料和专项材料两部分。
共性材料:申报单位均要提供《武山县消费帮扶扶持奖补申请表》《消费帮扶奖补项目资料真实性承诺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等。
专项材料要求:
1.申报销售额排名奖励的企业和合作社,需提供销售发票、银行进账单、快递运单、电子一票通等可查证凭证的资料,作为主要依据。
2.申报展示展销奖励的企业和合作社,需提供参加的会展级别、展销照片、取得的成效、相关销售票据等情况。
四、解读单位和解读人
武山县商务局 常龙龙 3423728
武山县乡村振兴局 康晓龙 34212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