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
1.承接主体自由申报。2023年3月份,符合条件的承接主体到乡镇人民政府报名,乡镇初审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确定承接主体。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合格的承接主体,与县农业农村局签订购买服务合同。
2.公示、确定承接主体。2023年6月中下旬,将确定列入补助范围内的承接主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二、作业标准:
1.耕:小麦≥25cm,土壤种床达到土层虚实并存,地平土细状态。
2.种:小麦种子深度2-3cm,出苗率≥95%。
3.防:全程视病虫害发生情况至少防治1次及以上。
4.收:小麦成熟适时进行机械收获,收获时损失率低于≤10%,留茬平均高度不高于10cm。
三、补助标准
耕、种、防、收四个环节全程服务不超过80元/亩。
1.耕:单环节服务每户补助28元/亩;
2.种:单环节服务每户补助22元/亩;
3.防:单环节服务每户补助8元/亩;
4.收:单环节服务每户补助22元/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