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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山县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通知》的解读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wsbgs/2023-00564 来源: 时间:2023-05-10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一、《通知》的重要意义

“五经普”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开展好“五经普”,对于摸清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家底”,全面了解新时期经济运行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新特征,深化统计现代化改革,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二、“五经普”的普查对象

普查对象是在我县境内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覆盖除农业以外的各行各业,包括基本属性、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科技活动、从业人员等。

三、“五经普”的普查方法

首先采取“地毯式”清查方法,对我县境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然后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进行普查登记;对个体经营户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样调查。

四、“五经普”的时间安排

2022年是普查的筹备阶段,主要是研究普查的总体方案和开展专项试点;2023年是普查的准备阶段,主要是制定和部署普查方案、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开展宣传动员、完成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和培训、进行普查区划分及绘图、开展单位清查等;2024年为普查登记、数据审核验收、事后质量抽查和普查结果发布阶段;2025年为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和普查总结阶段。

五、“五经普”坚持的原则

坚持依法普查,普查各项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及相关规定组织开展。经济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地提供普查数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普查法纪,不折不扣执行普查方案,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六、“五经普”组织实施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进行,县人民政府要设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组织好我县的普查实施工作,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部门要按照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统一要求和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信息共享,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条件保障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相关链接:武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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