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征求相关部门、乡镇意见,请示县政府同意,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实际,下面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拟订情况予以简要解释说明如下:
一、编制背景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县农村道路通车里程、农村机动车保有量和驾驶人快速增长,农民群众出行难问题得到极大缓解。但受县域地形地貌及经济发展等方面影响,农村交通安全所面临的“三差一薄弱”问题(道路基础条件较差、车辆安全性能较差、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较差、管理力量薄弱)没有根本扭转,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较为严峻。2023年12月31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我省《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2024年2月6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主动创稳、主动创安部署要求,着力防范化解农村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提升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根据省市《意见》,制定了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由充分认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职责、持续提升农村道路本质安全水平、扎实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五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充分认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有效治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加快补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短板,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第二部分:进一步明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一)健全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二)强化乡镇属地管理责任。(三)明确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内容。(四)明确部门监管责任。
第三部分:持续提升农村道路本质安全水平。一是推进农村道路生命防护工程。二是强化农村道路精细化治理。三是加大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第四部分:扎实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成立组织机构。二是健全隐患排治工作机制。三是主动防范安全风险隐患。四是落实安全隐患治理督办。
第五部分:严格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考核权重。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部门责任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