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县易地搬迁安置点后续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武政办发〔2024〕45号)已于2024年10月23日,经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核,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实施。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的背景
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为持续巩固拓展易地搬迁成果,进一步加强全县易地搬迁安置点后续管理,方便安置点搬迁群众“就地就近办理各项公共事务”,杜绝搬迁群众办事“两头跑”,在靠实部门、乡镇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形成工作合力,实现易地搬迁后续工作提档升级。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县发改局局于2024年9月份开始着手起草《武山县易地搬迁安置点后续管理实施细则》。县政府办公室对《实施细则》起草工作高度关注,全程指导。《实施细则》起草过程中,充分征求了县直相关单位和15个乡镇人民政府的意见建议。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战略的重要作用,立足县情实际,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建设,抓细后续扶持写好易地扶贫搬迁后半篇文章,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共分总则、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提升社区治理能力、明确服务事项流程、附则五个部分。
(一)总则。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充分体现依法办事和群众自主原则,保障搬迁群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调动搬迁群众参与管理的积极性。
(二)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健全管理职责清晰、以城镇大中型安置区为重点,其他农村安置点全面推进的工作机制,促进社区治理和社会融入,实现搬迁群众全部纳入当地社区(村委会)管理,与当地社区居民、群众享有同等便利的基本公共服务和办事保障。同时,搬迁群众享受的政策或待遇领取,需要到迁出地开展工作或必须回迁出地才能完成的,相关部门和乡镇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切实避免搬迁群众办事“两头跑”。
(三)提升社区治理能力。按照便于治理和服务的原则,各安置点乡镇要根据各安置点实际科学划分社区(村委会)管辖范围,建立和完善适应安置点后续发展的社区治理体制,达到安置点纳入就近社区(村委会)管理,靠实社区管理安置区职责。
(四)明确服务事项流程。加强部门联动协作,按照各部门职责,明确各项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形成工作合力,靠实工作责任,加大政策和业务指导力度,全力抓好工作落实。
(五)附则。本实施细则适用于规范和指导全县易地搬迁安置点的后续管理。
相关链接:《武山县易地搬迁安置点后续管理实施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