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含义
农业社会化服务是指各类市场化服务主体围绕农业生产作业链条,根据农业产前、产中、产后需要,提供的各类经营性服务。具体包括农牧渔业相关生产资料供应、农业市场信息、技术集成、农机作业及维修、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产品营销和初加工等服务”。
二、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意义
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基本途径和主要机制,是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发展农业生产力的重要经营方式,已成为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大战略举措。
(一)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实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二)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举措。
(三)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是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形式。
三、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要任务
(一)推动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为主的各类专业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服务专业户等主体各尽其能、共同发展。
(二)拓展服务主体服务范围从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作物向果菜茶等经济作物拓展,从种植业向养殖业等领域推进,从产中向产前、产后等环节及金融保险等配套服务延伸,不断提升社会化服务对农业全产业链及农林牧渔各产业的覆盖率和支撑作用。
(三)创新服务主体模式和组织形式,大力发展多层次、多类型的专业化服务。
(四)推进设施、装备、技术、人才及各类主体资源整合,实现更大范围的服务资源整合、供需有效对接,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和高效利用。
(五)提升科技水平。充分发挥农业社会化服务在集成推广应用绿色优质新品种、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物质装备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服务与科技深度融合。
(六)强化行业指导。相关部门、服务主体、行业协会等以县为基础,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强化服务过程指导和服务效果评估。
四、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扶持方向及支持环节
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主要围绕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生产,实施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重点推广以多环节托管、全程托管为主的服务模式。服务对象要突出小农户,引导小农户自觉自愿接受社会化服务。服务小农户农业生产托管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应不少于60%。因地制宜选择农业生产关键环节和薄弱领域,确定本区域重点支持的托管环节和服务内容,并形成支持的优先顺序。要着力优先支持外部性特征强、单个农户作业效果差的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等环节;作业成本高、短期效益不明显、群众积极性不高的深耕深松等环节;初始投入大、技术难度高、单个农户做不了的工厂化育苗、仓储烘干等环节。
五、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标准
采取先服务后补贴的方式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专项用于补助给承接主体和种植农户,坚持让小农户最终受益。补助标准为:丘陵山区原则上财政补助资金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接受服务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生产企业等单个规模经营主体,原则上年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服务环节补助标准如下:耕、种、防、收四个环节全程服务不超过120元/亩,其中:机耕单环节补助42元/亩;机种单环节补助31元/亩;无人机飞防单环节补助16元/亩;机收单环节补助31元/亩。补助环节和程序需调整,由县农业农村局报省、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