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确保扶贫项目资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乡村振兴局、省委农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监督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函〔2021〕39号)和《甘肃省乡村振兴局、中共甘肃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和资产移交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甘乡振局发〔2021〕44号)精神,现就开展全县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确权登记范围
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县使用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行业资金、地方政府债券和土地增减挂政策用于扶贫的资金、东西部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资金、省内对口帮扶财政资金、社会捐赠扶贫资金等投入形成的项目资产所有权进行确权登记,并颁发扶贫项目资产所有权证书。
二、确权登记类型和内容
本次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分为公益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3种类型,其中:公益性资产确权登记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类固定资产,主要包括道路交通、农田水利、供水饮水、环卫公厕、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电力、电商服务设施等方面的资产;经营性资产确权登记具有经营性质的产业就业类项目固定资产及权益性资产,主要包括农林牧产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旅游服务设施、经营性基础设施、光伏电站和股权债权类资产等;到户类资产确权登记通过财政补助等形式帮助贫困户发展所形成的归农户所有的不动产。
三、确权登记时间
本次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时间为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15日结束。
四、确权登记组织实施
本次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程序为通告、调查、审核、公告、登簿、颁证。县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资产管理部门开展实地调查、登记、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指定场所进行公告。公告期内,相关权利人对资产登记事项提出异议的,资产管理部门应对提出的异议进行调查核实。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将资产登记事项记载于本行业部门扶贫项目资产登记簿。登簿事项应提请县人民政府有关会议研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颁发扶贫项目资产所有权证书。
县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林草局、乡村振兴局、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残联、蔬菜产业发展中心、果业发展中心、妇联等部门承担各自2021年所实施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和资产移交工作任务。
五、其他事项
本次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不向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登记费用。
武山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