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县属及驻县有关单位:
《新增城区中小学学位及幼儿园园位实施方案》《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及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方案》《硬化村组巷道及配套排水设施实施方案》《改造农村卫生户厕实施方案》《建设乡镇体育健身中心及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方案》《建设城区西关片区和火车站片区便民市场实施方案》《开通城区4路公交线路新增公交车辆实施方案》《新增城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停车位实施方案》《完成城区重点路段和乡村建设示范村“五网”整治实施方案》等10件为民实事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办好为民实事是县委、县政府向全县人民群众作出的庄严承诺,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有诺必践、言出必行、行必有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以为民办实事为纽带,以“三抓三促”行动为契机,高标准高质量办好民生实事,紧盯任务、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严格落实项目建设全周期管理,严把“质量关”“效益关”,真正把民生实事办成人民群众满意的“民生工程”“满意工程”,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各牵头部门(单位)务必于每月上旬将各自负责的为民实事进展情况经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以便函报县政府办公室。
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9日
新增城区中小学学位及幼儿园园位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2023年县政府承诺的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完成全县城镇学位扩容改造项目,新增城镇中小学学位3420个、幼儿园园位360个。
二、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李 峰 副县长
部门责任领导:杜永胜 县教育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
实施单位:县教育局
三、资金安排
新增城镇中小学学位(洛门镇第三小学、渭川九年制学校)项目资金1705万元,由县教育局通过争取2023年“义教薄改与能力提升”专项资金解决。幼儿园园位(城关五幼)项目资金通过2023年学前教育发展资金160万元和小区开发公司配套解决。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3年1月—2023年2月)。县教育局全面梳理增补城镇学校学位项目,全力争取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落实年度投入资金,积极开展各项前期手续办理。
(二)审批阶段(2023年3月—2023年4月)。县教育局会同各配合单位成立工作专班,打足时间“提前量”,开辟绿色通道,落实优惠政策,对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环节实施并联审批,最大程度压缩项目审批时间,4月底前完成项目设计、审批和招投标等工作。
(三)实施阶段(2023年5月—2023年8月)。县教育局健全工作推进“五包抓”机制,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县发改、财政和住建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形成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及时帮助指导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四)验收阶段(2023年8月底前)。县教育局按照目标要求,组织专人对民生实事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确保9月初投入使用。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县教育局负责牵头抓总,督促项目推进进度,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做好项目的审批及指导工作。由县教育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担任组长和副组长,项目办和信息股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严格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财政预算执行管理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加大跟踪督导力度,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快项目执行和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健全工作机制。项目实施单位要建立台账,认真落实责任领导“包抓制”、项目进度“周报制”、项目开工“台账制”、项目推进“通报制”、项目竣工“销号制”等机制,做到“责任到人、目标明确、进度管控”,确保各项民生实事项目顺利实施。
(四)强化督促检查。县教育部门要逐月逐季度开展自查自纠、交叉检查、重点抽查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现场督查,同时联合发改、财政对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等环节开展全面督查检查,严防土建、物资采购等领域腐败问题的发生,确保项目规范运行、进度可靠、账实相符。
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及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2023年县政府承诺的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
(一)目标任务
对城区20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改造楼栋22栋7.032万平方米,惠及群众853户。
(二)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赵百祥 县委常委、副县长
部门责任领导:刘奋荣 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牵头单位: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局、县公安局、县审计局、县执法局、县城乡更新服务中心、县供热公司、县给水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供电公司、金地燃气公司
实施单位:武山县宜民城镇改造建设有限公司
(三)资金安排
1.财政资金。资金来源为统筹中央预算内资金和专项补助资金、省级专项补助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及政府专项债券等多渠道筹措方式解决。
2.居民出资。在自愿前提下,鼓励居民通过直接出资、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捐资捐物等多种方式,参与功能提升型改造项目。
3.管线运营及原产权单位出资。鼓励管线运营单位、原产权单位采取分摊承担管线迁改费用、捐资捐物的形式共同参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4.探索具备条件的小区市场化投资模式。探索新增设施有偿使用的模式,以多种形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参与停车场、养老、抚幼、医疗、家政、快递、便民市场等服务设施的改造和运营。同时,积极鼓励金融项目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支持。
(四)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阶段(2023年1月—2023年2月)。按照“早启动、早部署”的原则,完成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的编报、批复工作,制定改造方案,细化工作任务,科学整合改造项目。
2.项目实施阶段(2023年3月—2024年6月)。按照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及时开工建设,2024年6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3.竣工验收阶段(2024年7月)。严格按照改造标准及任务,完成全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是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要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时限,有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二是科学编制改造方案。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要全面摸排纳入计划任务改造小区存在的配套设施短板和安全隐患,按照基础类应改尽改、完善类能改则改、提升类有序推进的原则,结合征求群众改造意愿和资金筹集到位评估情况,合理确定改造内容,把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电力、排水、供热等设施和养老、托育、停车、便民、充电桩等民生设施作为重点内容优先改造。
三是建立工作月报制度。各项目实施单位每月要将实施项目的工程进度、资金使用等情况按时报送到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做到数据准确,逻辑合理,内容全面。
四是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建立日常巡查和专项督查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检查频次和处罚力度,严防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一)目标任务
启动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44套,总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主要用于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的阶段性住房困难。
(二)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赵百祥 县委常委、副县长
部门责任领导:刘奋荣 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牵头单位: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
实施单位:武山县人民医院
(三)资金筹集
2023年全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预计总投资6443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及项目主体自筹资金(包括自有资金及申请银行贷款)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四)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2023年1月—2023年3月)。明确责任主体,相关单位部门制定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清单和实施方案。
2.审批阶段(2023年4月—2023年6月)。强化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工作台账,完成立项、选址、规划、用地保障、稳评环评、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审批手续和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
3.实施阶段(2023年7月—2023年10月)。完成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按月统计建设进展情况,督促加快项目进度。落实按季度督查制度,重点针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手续办理情况和建设进展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4.验收阶段(2023年11月—2023年12月)。开展年终考核,组织专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考核。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牵头抓总,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有序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工作。相关部门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优化程序、简化流程、主动服务,压减审批时限,为项目按期启动建设和开工提供支持。
二是加强督查考核。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建立按月调度和每季度督查制度,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加快项目建设的具体措施,狠抓落实,确保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质量管理。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要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制度,督促建设主体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建设标准,严把工程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关,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2023年县政府承诺的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计划搬迁85户396人,搬迁类型均为地质灾害威胁区搬迁,涉及滩歌镇13户71人、山丹镇10户46人、杨河镇62户279人。目标任务将根据有关乡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适度调整。
二、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赵百祥 县委常委、副县长
部门责任领导:郭 胜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专责工作组成员单位
实施单位:杨河镇、山丹镇、滩歌镇
三、搬迁安置
(一)安置方向
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镇区内可安置的,原则上坚持镇区内安置;镇区内受地形地貌等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选址安置的,综合考量群众意愿、产业布局等要素后,以乡镇中心村安置为主。
(二)安置方式
坚持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以集中安置为主。
根据初步调查统计,全县集中安置64户,占75.29%;回购房安置21户,占24.71% (见表1)。
2023年全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方式汇总表
序号 | 乡 镇 | 安置方式 | 合计 | ||
集中安置 | 回购房安置 | 自建房安置 | |||
户数 | 户数 | 户数 | |||
1 | 滩歌镇 | — | 13 | — | 13 |
2 | 山丹镇 | 10 | — | — | 10 |
3 | 杨河镇 | 54 | 8 | — | 62 |
小计 | 64 | 21 | 85 | ||
1.集中安置
(1)依托镇区安置。在有条件的乡镇建设集中安置区,引导搬迁群众集中安置。
(2)依托中心村安置。在靠近交通要道、具有产业发展基础和生活条件较好的中心村,引导搬迁群众就近集中安置。
2.分散安置
(1)回购房安置。采取购买辖区内城乡已有的空置房屋、已建成的商品房等方式分散安置搬迁群众。
(2)自建房安置。利用镇村闲置建设用地,采取自建方式分散安置搬迁群众。
四、工作步骤
各有关乡镇按照2023年9月底完成全年搬迁工作任务的60%,12月上旬完成全年搬迁任务的时间进度统筹安排工作,及时下达工作任务和资金,加快完成项目审批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按期完成安置房、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等配套工程,及时拆旧复垦复绿,确保按期完成年度搬迁目标任务。
(一)搬迁对象确定阶段(2023年1月—2023年3月)。各有关乡镇要精准开展摸排工作,对地质灾害威胁区搬迁群众动员摸底,精准掌握搬迁户数、人数、经济状况、住房现状、耕作条件、搬迁意愿、安置方向、安置方式等基本情况,逐户签订搬迁协议(含拆旧复垦协议),做到基础工作扎实可靠、精准无误,避免对象认定反复“返工”。逐级建立管理台账,全面、准确、规范、及时上传矢量数据,形成搬迁数据库,向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预报告,填报《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信息系统》,经审核同意后,启动县认定、市审核、省复核程序。搬迁对象认定过程中发现条件不符或搬迁意愿发生变化的,按照总量不变、类型不变、一退一补的原则动态调整。省级复核未通过的不予纳入2023年度搬迁计划,各乡镇上报备案的2023年度搬迁范围及对象,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调整。
(二)规划选址建设阶段(2023年4月—2023年11月)。做好集中安置点规划设计,把规划任务与安置选址、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深度融合,积极衔接国土空间、乡村振兴、生态修复、村庄等各类规划,科学合理选址,规划今年、谋划明年,做到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洪涝灾害威胁区、生态保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 “四避开”,靠近县城、小城镇、产业园区和中心村 “四靠近”,达到产业能升值、增收有保障、基础配套强、公共服务好 “四达到”,杜绝“点将式”“搭车式”、原址重建、房前搬到屋后、从旧的隐患点搬到新的隐患点等现象。结合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美丽乡村建设,通盘考虑安置点安置住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培育、绿化等空间布局,根据自然地理格局、地形地貌、风俗习惯、传统文化等确定建筑风貌、住房户型,凸显文化特征和地域特色。提前谋划解决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需求,新建安置点均衡布局、合理配建水、电、路、污水管网、网络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养老、幼儿园、商贸物流等公共服务,扩建安置点在原有配套设施基础上进行改造提升,加强安置点护坡砌筑、道路硬化、排水渠设置等建设细节把控。依规完成设计、图审、立项、招投标等前期工作。严格落实《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甘肃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方案》要求,强化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落实各方责任,确保质量安全,打造精品工程、民心工程。
(三)搬迁安置入住阶段(2023年4月—2023年12月)。各有关乡镇要按照 “建成一批、装修一批、搬迁一批”的要求,加强工作调度,加快工作节奏,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于12月底前完成搬迁入住。迁入区搬迁群众安置房户主名称(不动产登记证书)要和迁出区搬迁群众住宅户主名称一一对应,不得采取“投亲靠友”安置形式,避免造成搬迁群众居无定所。迁出区协助搬迁群众处置家庭资产,组织相关乡镇和部门开展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安全搬迁运送等相关具体工作,做好就学就医、养老医疗等社会管理关系划转准备工作,迁入区打通安置点基础设施最后一公里,加强水、电、路、污水管网、网络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设施一应俱通,群众入住后快速进入正常生活状态。同步做好随迁子女就近入托入学、农业生产用地调整和确权登记、户籍医保社保转移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迁移至城镇的群众继续享受原有惠农政策不变,保障搬迁群众权益。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开展工会、共青团、妇联及志愿者服务组织等关爱搬迁群众行动,帮助解决生活融入方面存在的困难。
(四)土地综合利用阶段(2023年5月—2023年12月)。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集约节约用地制度,落实“一户一宅、占新腾旧”政策要求,当年搬迁的,不迟于次年6月底前拆旧、9月底前复垦复绿,杜绝 “两头都占、两头都不稳”现象。各相关部门要在2023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迁出区土地综合利用方案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统筹推进迁出区房屋拆除、旧宅基地复垦复绿工作,旧房拆除可由农户按协议规定时限自行拆除,也可由乡镇组织拆除;宅基地复垦由各相关乡镇统一组织实施,注重迁出区土地开发和生态修复。对实施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的乡镇、村开展低效、闲置、零碎集体建设用地整理和农用地整理、未利用地开发,加大“空心村”废旧宅基地收缩整合力度,鼓励迁入区搬迁安置用地使用存量建设用地或者通过县域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落实安置用地。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转让,发展规模经营,对原有承包地和复垦增加的土地进行集中开发,实现农户增收与生态恢复双赢。
(五)验收阶段(2023年4月—2024年2月)。按照省级制定印发的验收方案,聚焦目标任务落实、搬迁程序履行、房屋质量安全、补助资金发放等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扎实开展2023年度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验收工作。采取平时验收和年终验收相结合方式,搬迁一批、验收一批,并及时上报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乡镇于11月底完成初验,县政府于12月上旬完成验收工作并申请省级抽验,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于次年2月底前完成抽查验收,拆旧、复垦等跨年度完成的工作按照验收方案规定执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乡镇是搬迁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搬迁工作的具体落实。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工作专班力量,加大统筹协调、综合管理和督促调度检查,组织实施搬迁工作。各有关部门立足职责、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同向发力,有力有序推进搬迁工作。
(二)坚持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梳理研究国家政策和县级方案、标准,明确时间节点,严密工作环节,突出工作重点,找准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与救灾减灾、生态补偿、乡村振兴、生态修复、土地综合整治、新型城镇化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节余指标交易等相关政策的切入点和契合点,打好“组合拳”,为搬迁工作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加强技术管理。各相关乡镇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和数据库建设使用,高质量、按时限做好数据库搬迁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做到数据库搬迁对象精准无误,资料齐全完备,数据标准规范、真实准确。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以县级上报的即时数据信息形成各类通报、简报、汇报,同时对存在的问题登记入账,作为抽查检查及年终验收的重要依据。
(四)财政金融支持。严格落实《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肃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金融支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搬迁户每户财政补助10万元。同时,对有贷款意愿的搬迁户,每户发放不超过5万元的贴息贷款,贷款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贷款利息由财政承担,省、市、县按8:1:1的比例贴息,期限5年。结合县级另外出台的贴息贷款政策,按照搬迁群众意愿帮助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
(五)健全工作机制。搬迁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的管理、使用等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各方监督。加大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闲置浪费搬迁资金和失职失责侵害搬迁群众利益行为的查处力度,一经发现将严肃追责问责。建立搬迁工作考核督查通报制度,实行周报告、旬汇总、月通报、季调度、年考核制度。按照乡镇自查、县级核查、市级抽查的方式,分阶段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按季度在搬迁工作进展快、安置效果好的乡镇召开调度会议。县搬迁办将在7月和10月对年度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评估,对未按时完成本年度任务的乡镇核减搬迁指标,调整到完成任务较好乡镇,同时按比例核减下年度搬迁指标。12月份对各相关乡镇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市级验收。
(六)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深入宣传报道全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形成可借鉴推广复制的典型材料,不断提升搬迁效果和成色。加大搬迁工作宣传和氛围营造力度,通过书画摄影征文作品展览、微视频征集大赛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营造搬迁工作的良好氛围。
硬化村组巷道及配套排水设施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2023年县政府承诺的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30个,硬化30个村组巷道12.61万平方米,配套排水设施28.84公里,涉及15个乡镇,受益人口3.48万人。
二、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赵百祥 县委常委、副县长
部门责任领导:张雨果 县财政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三、资金安排
项目总投资2238.8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和省、市财政奖补资金统筹安排解决,其中,申请财政奖补资金1989万元,其余资金由各乡镇通过筹资筹劳方式解决。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3年1月—2023年3月)。重点做好项目宣传动员、要素保障等各类前期准备工作,为项目启动建设打牢基础。
(二)实施阶段(2023年4月—2023年9月)。由项目村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在施工过程中,镇、村两级要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和合同约定内容加强跟踪监管,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标准。
(三)验收阶段(2023年10月底前)。由各乡镇组织人员进行初验,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县综改办根据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确定财政奖补资金,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四)归档阶段(2023年11月底前)。各乡镇负责建立一事一议奖补项目档案,将村民一事一议项目建设会议记录、筹资筹劳会议记录、村民签字记录、筹资筹劳方案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申报相关原始资料收集归档,规范管理。
五、重点任务
(一)严把申报关。坚持“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使用公开”的原则,各村召开村委会和村民代表会议,优先安排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项目地段。县综改办对申报项目进行复审,深入拟建项目村组,重点查看项目建设内容是否超出村内公益事业建设范围、筹资筹劳是否超过标准、项目预算是否合理、民主议事程序是否规范到位等,优先选择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受益面大,群众最急迫、积极性高的项目。
(二)严把公示关。坚持项目无论工程大小,都必须由村两委将筹资筹劳及资金使用情况全部进行张榜公示。
(三)严把招投标关。严格执行公开招标程序,由乡镇负责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平台进行招标,并在乡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四)完善管护机制。按照财政奖补项目相关规定,工程完工后必须结转村集体固定资产,明确管护责任。项目村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成立财政奖补项目公益设施管护小组,明确公益设施的所有权,确立养护责任主体,探索建立管护模式,逐步完善村级公益设施的管护体系。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强化宣传。各乡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靠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方案,加强对“一事一议”项目的指导督促和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和主要困难,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工作。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宣传标语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对项目建设的参与度和支持率,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勇于探索,创新机制。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将基础设施薄弱、群众反映强烈、受益面较大的村列为项目实施村。积极探索项目实施与农村环境治理相结合的模式,配套建设排水渠,解决排水问题,提高道路使用寿命,改善农村环境卫生和村容村貌。
(三)强化监管,规范管理。由乡镇负责对财政奖补资金、筹资筹劳等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分村分项核算,对已开工建设的项目,根据村委会的证明、预付项目资金审批表、项目预算、施工合同或协议、乡镇政府及村民“三个”小组成员签字真迹备案表,经县综改办审核无误后,先按照奖补资金的30%预拨启动资金及村级筹集资金,并由县综改办牵头,会同县交通、水务等技术人员实地查看工程建设进度后,拨付后续资金。
改造农村卫生户厕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2023年县政府承诺的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全县15个乡镇新建改建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3000座,建设农村户厕整村推进村65个。
二、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赵百祥 县委常委、副县长
部门责任领导:王喜来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卫健局
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资金安排
引导农户持续落实以“自筹为主、奖补为辅”资金投入机制,使用好中央和省、市、县级财政户厕奖补资金和中央财政整村推进粪污清运设备配套资金。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3年1月—2023年2月)。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要密切配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下达年度改厕计划,分解任务,按照任务下拨中央和省、市级财政奖补资金。
(二)业务培训(2023年3月)。县农业农村局和县乡村振兴局牵头负责,县卫健局配合,重点培训县、乡、村三级农村改厕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管理人员及改厕农户。
(三)组织实施(2023年3月—2023年10月)。各乡镇按照各自制定的方案,抓紧推进项目建设,确保6月底完成计划任务的85%以上,9月底全面完成年度改厕任务。同时,要及时收集整理新建改建农村卫生户厕档案资料。
(四)评估验收(2023年11月—2023年12月)。按照县级验收、市上复验、省上组织第三方评估和抽查的程序,9月下旬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逐乡镇、逐村、逐户对照卫生厕所及时查漏补缺,对没有完工的督促做好扫尾工作。10月上旬,市级相关部门将组织开展抽查和验收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验收、不予补贴,并督促返工整改。12月初根据复检结果,报请省市评估和抽查验收。
四、重点任务
(一)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采取自建和统建相结合的方式,以新建三格式无害化卫生户厕为主,具备污水处理管网和处理站的镇村可逐步推广水冲式卫生厕所。
(二)加强改厕质量管控。坚持工作进度和改厕质量并重,严格落实《武山县农村户厕建设规范》标准要求,切实将户厕建设质量作为卫生户厕建设改造成效的重要考核指标,把好厕具材料、施工程序、建设质量三个关口。
(三)完善管护运行机制。各乡镇要明确卫生厕所管护责任和标准,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农户主体作用,集中开展户厕粪污清理、维修维护等服务,为整村推进村同步配套粪污处理设施,规范管理运营、及时维护修理。
(四)及时开展验收奖补。各乡镇要坚持建成一户验收一户,建成一村验收一村的工作机制,紧盯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县农业农村局要联合县财政、卫健、乡村振兴等部门及时跟进做好县级验收,确保卫生户厕奖补资金按期拨付。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县级领导包乡镇、部门和乡镇领导包村组的责任机制,把握好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全县改厕任务。县农村“厕所革命”指挥部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落实,确保改厕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大资金支持。坚持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和群众筹资筹劳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充分考虑后续管护维修、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后续环节的资金需求,千方百计多渠道筹措和整合各类资金,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各级奖补资金按期落实到位。
(三)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宣传动员、示范引导等方式,引导群众由“要我改”向“我要改”转变,改不改、如何改,都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深入做好与群众沟通协商,自下而上确定具体改厕计划,落实指标、定好任务。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引导群众主动投资投劳,参与厕所改造施工,不搞大包大揽。
(四)强化督促指导。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因工作落实不力、疏于管理,造成质量低劣、资金流失、群众不满等不良后果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各乡镇要每半月向县农业农村局报送卫生户厕改造进度报表。
附件:武山县2023年农村卫生户厕改造任务分解表
武山县2023年农村卫生户厕改造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乡镇 | 建设数量 (座) | 整村推进村 | 备注 |
1 | 城关镇 | 360 | 腰庄村、君山村、老庄村、韩川村、家坡村 | |
2 | 洛门镇 | 500 | 北街村、刘坪村、改口村、塔麻村、新观村 | |
3 | 马力镇 | 250 | 石坪村、袁河村、南阳村、黎堡村、于寨村 | |
4 | 滩歌镇 | 230 | 沟门村、漆庄村、漆湾村、兴城村、上街村 | |
5 | 四门镇 | 200 | 常湾村、录坪村、硬湾村、四门村 | |
6 | 鸳鸯镇 | 170 | 包坪村、颉门村、鸳鸯村、丁门村、焦寺村 | |
7 | 山丹镇 | 280 | 贺店村、山丹村、车川村、周庄村 | |
8 | 温泉镇 | 150 | 中坝村、温泉村、盘坡村 | |
9 | 桦林镇 | 100 | 鲍湾村、包门村、朱湾村、谢坡村 | |
10 | 榆盘镇 | 100 | 堡东村、下河村、马河村、榆盘村 | |
11 | 龙台镇 | 100 | 大庄村、阳屲村、沟门村、龙山村 | |
12 | 高楼镇 | 100 | 八院村、陈门村、刘川村、泄兵村、斗底村 | |
13 | 杨河镇 | 180 | 小庄村、杨河村、赵河村、刘强村 | |
14 | 沿安乡 | 100 | 川儿村、白山村、高九村、沿安村 | |
15 | 咀头乡 | 180 | 张沟村、咀头村、多家村、库洞村 | |
合 计 | 3000 | 65 | ||
建设乡镇体育健身中心及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2023年县政府承诺的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全县实施13个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2个乡镇体育健身中心。
二、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李 峰 副县长
部门责任领导:韩瑞平 县体育中心副主任
牵头单位:县体育中心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三、资金安排
购置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场地器材13套,预算资金52万元,2个乡镇体育健身中心预算资金40万元,筹措方式由县体育中心申报项目,并由市级体育彩票公益金支付。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场地硬化费用由申请单位自行筹措。
四、建设要求
对重视程度高,支持力度大,体育事业发展相对较快的乡镇优先布点建设;对群众体育基础较好,全民健身工作具有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的乡镇和村优先创建。
水泥硬化面积700平方米以上,场地硬化厚度15—20厘米。建设有配置1副篮球架、2张乒乓球台和8件健身器材的场地。所有健身工程统一建设标准、建设期限、招购器材、检查验收。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23年2月):由县体育中心完成项目申报工作。
第二阶段(2023年5月—2023年8月):市体育局配置项目器材,厂家到申报建设地进行健身器材安装。
第三阶段(2023年9月底前):完成13个村级农民健身工程和2个乡镇体育健身中心检查验收工作。
第四阶段(2023年10月):交付使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乡镇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明确分工,强化措施,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县体育中心要每周向县政府办公室和市级体育部门报告工程进展情况。
(二)严格资金管理。各有关部门、乡镇要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专款专用,确保体育惠民工程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
(三)强化检查指导。县体育中心要指定专业人员,对施工情况进行现场跟踪监理指导,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符合工作要求。
建设城区西关片区和火车站片区便民市场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2023年县政府承诺的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建设便民市场2个,其中,在县城西关改造西关便民市场,在武山火车站新建火车站便民市场。
二、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刘莉娜 副县长
部门责任领导:魏志武 县市场建设中心主任
牵头单位:县市场建设中心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执法局、城关镇
实施单位:县市场建设中心
三、资金安排
统筹县财政和相关部门各类涉及社区便民市场建设的专项资金。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3年1月—2023年3月)。县市场建设中心制定工作方案,完成项目年度计划编报、批复和前期准备工作。
(二)项目实施阶段(2023年4月—2023年11月)。县市场建设中心等相关部门按照项目建设计划,积极组织实施、督促调度,按照标准分类推进项目建设,并于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三)项目验收阶段(2023年12月底前)。项目建设竣工后,由县市场建设中心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成立便民市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西关和火车站便民市场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建设中心,负责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细化量化目标任务,明确阶段工作时限,有序推进便民市场建设工作。
(二)完善政策扶持。县市场建设中心要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尽早完成西关、火车站便民市场建设可行性调研、规划。各相关部门要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简化便民市场建设审批手续,在办理规划、土地等手续方面给予支持。
(三)加大宣传力度。县市场建设中心要开展多种形式的让利促销活动,指导便民市场合理制定商铺、摊位租金,减轻商户经营负担,不断提升便民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
开通城区4路公交线路新增公交车辆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2023年县政府承诺的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开通城区4路公交线路,新增公交车10辆。
二、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温阿军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部门责任领导:赵旺盛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俊明 县运管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运管局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执法局、县交警大队
实施单位:甘肃天嘉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武山公交分公司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3年1月—2023年2月)。对城区4路公交运行道路进行实地调研,制定运营线路和实施方案,做好相关资料的上报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3年3月—2023年4月)。上报线路审批相关资料、公示线路、定制纯电动公交车、设置站牌等工作。
(三)运营阶段(2023年5月底前)。按照程序审批线路和公交车,投入运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交通运输局、运管局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工作内容统筹调度、协调推进,细化分解任务,靠实工作责任。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配合单位要加强协作,细化工作措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任务落实。
(三)加强运营管理。县交警队、执法局、交通运输局要联合执法检查,确保城区4路公交线路畅通,沿途无运营障碍。县运管局要加强对甘肃天嘉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武山公交分公司的监管,确保公交车按时按点、正常规范运营。
新增城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停车位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2023年县政府承诺的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城区解放路、繁荣街、富强街等区域设置划定非机动车停车位1629个,机动车停车位500个;在洛门镇区富源路、龙泉路、二中路设置划定机动车停车位300个。
二、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赵百祥 县委常委、副县长
部门责任领导:刘 斌 县住建局局长
包红喜 县执法局局长
何想忠 洛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执法局、洛门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警大队
实施单位:洛门镇人民政府、武山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武山县保利来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三、资金安排
项目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3年2月)。由县执法局负责对城区停车位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制定停车位规划和实施方案,并做好宣传动员等各项前期工作;由住建局负责完成城区解放路、繁荣街、富强街等区域新增划定路面机动车停车位项目招标等前期手续;由洛门镇负责完成对镇区人行道停车场建设全面摸底排查,制定停车位规划和实施方案,并做好宣传动员等各项前期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3年3月—2023年4月)。由县执法局负责全面开展城区部分闲置空旷人行道机动车停车位和非机动车停车位设置划定;由住建局负责开展解放路、繁荣街、富强街停车位设置划定;由洛门镇负责洛门镇区富源路、龙泉路、二中路空旷人行道设置划定,确保4月底前全部投入使用。
(三)验收阶段(2023年5月底前)。由县执法局、县住建局、洛门镇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停车位建设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和结算审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牵头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制定施工计划,细化分解任务,靠实工作责任,保障项目高效顺利实施。
(二)加强项目管理。各牵头部门要合理调度工期计划,督促施工单位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停车位建设项目如期建成并投入使用,有效解决城区和洛门镇区“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
(三)加强统筹协调。各牵头部门要积极与相关配合部门进行沟通衔接,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形成工作合力,高效推进任务落实。
城区重点路段和乡村建设示范村“五网”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2023年县政府承诺的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1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及城区南北滨河路、宁远大道沿线,整治各类杆线设置不尽合理、网线布局凌乱无章、废弃杆线无人束管、线缆断头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消除“空中蜘蛛网”,杜绝线路满天飞,切实做到“五网”杆线强弱分设、标识清晰,平整对称、捆扎均匀,牢固安全、美观协调的标准,达到“规划科学、布局合理”的目标。
二、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刘莉娜 副县长
部门责任领导:汪向理 县工信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旅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执法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公司、供电公司
三、资金安排
按照“谁所有、谁整改、谁筹资”的原则,电信、移动、联通、广电、供电等运营公司要积极汇报上级主管部门,争取上级资金和物资支持,发挥企业自身主动性,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保障“五网”集中整治工作按期完成,县财政进行适当补助。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3年1月—2023年2月)。完成整治规划、设计、材料准备、资金申请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3年3月—2023年10月)。县工信局牵头抓总,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协调保障,督促指导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公司、供电公司做好资金、人员和材料保障,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在10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
(三)验收阶段(2023年11月—2023年12月)。按照制定印发的验收方案,优化完善乡镇自验、部门初验、县级验收工作程序,确保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县工信局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紧盯时间节点,加强人员力量,聚焦整治重点难点,分阶段、分区域开展整治,确保高质量完成“五网”整治任务。
(二)靠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整治工作合力,确保整治工作有力有序进行。要全力配合企业,积极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力保障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各企业要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协作配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三)加强工作调度。县工信局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定期召开“五网”集中整治工作调度会,分析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全力保障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要督促相关企业按照规划要求,集中各自施工力量,加强沟通衔接,整合资源,在施工过程中做到同步施工,保证施工质量。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企业要健全完善“五网”建设维护中规划、建设、维护等长效管理机制,积极学习先进地区好办法、好经验,不断提高自身服务管理水平,从源头上解决各类管线铺装设置杂乱、不规范等现象。要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五网”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正面典型,引导广大群众共同维护“五网”设施,努力形成全民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