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出了重要部署,为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等工作指明了方向。甘肃省深入落实全会精神,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清单化管理,以政策措施精准度、审批服务透明度、项目报建便利度,着力优化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
一、注重改革举措实效,提升政策措施精准度
甘肃省大力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以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聚焦市场主体反映集中的特殊环节、中介服务等耗时长、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加快项目落地,经省政府同意,由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等1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清单化管理的通知》。
该《通知》作为连续第6年印发的省级改革指导性文件,在工作目标、改革举措、工作要求上与之前改革工作充分衔接,在巩固上一阶段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充分结合当前全省“三抓三促”行动和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要求,直面市场主体需求,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堵点难点制定对策,注重措施的精准性和可行性,突出实效,在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明确推行清单化管理的工作目标,从清单落实的责任分工、工作要求、长效机制等方面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质量高、分量足、好执行、能落实,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二、完善改革基础架构,提升审批服务透明度
甘肃省深入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清单化管理,关键在于推动清单之外无审批、流程之外无环节、指南之外无材料,统一事项实施规范,加快实现同一事项在全省范围内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
该《通知》按照国务院关于行政许可事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建立了甘肃省工程建设项目“标准审批事项清单”“审批事项特殊环节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市政公用服务事项清单”等“四个清单”,梳理了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投产使用全流程的审批服务事项实施标准,涉及16个行业主管部门,共71项标准审批、39项中介服务、14项市政公用服务,统一事项名称、责任单位和申报材料清单,明确申报材料对应的前置审批服务事项和承诺办理时限,并向社会公开,推进审批服务事项权责法定化。《通知》首次将工程报建中涉及的会议审查、专家审查、现场核验等特殊环节纳入清单化管理,统一办理方式、办理流程和使用条件,明确设立依据和办理用时,推动特殊环节办理高效透明;并首次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规范化管理,明确与审批事项对应关系和管理机关,规范事项设立依据、实施机构和实施要求,推动中介服务规范、高效实施,服务效能可追踪、服务结果可评价。
三、持续激发改革动力,提升项目报建便利度
甘肃省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清单化管理,核心在于优化我省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深入推动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进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
该《通知》结合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工作,依托工程审批系统,推动工程建设全流程审批服务事项在线办理,市场主体可足不出户提交申报材料,利用电子卡包、智能预填等功能提升填报准确度,审批服务责任单位线上受理、主动帮办代办,审批服务结果推行应用电子证照,全程不见面获取办理结果,避免了过去因信息不透明、系统不健全导致的多部门间跑、一门反复跑等问题。《通知》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工作部署,规范精简申请表单、申请材料,公开服务标准、服务费用,优化服务流程,统筹推进审批服务“一套标准”、报装申请“一张表单”、线下办事“一窗受理”、线上办事“一网通办”,兰州新区、兰州、武威等地已实现市政公用服务“无感报装”。
通过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清单化管理,全力提升项目审批服务办理“速度”,更好保障市场主体办事“温度”,进一步优化我省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