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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机构:执法局 索引号:zfj/2024-00031 来源:武山县执法局 时间:2024-01-29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 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代表县政府负责行使市容管理、规划管理、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工程工业废渣、户外广告设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管理权和行政处罚权。具体职责是:

 (一)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实施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行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三)行使规划管理、绿化管理、市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四)行使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对城镇建成区生活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噪音污染行为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五)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商贩沿街巷乱摆摊点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七)行使城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工业废渣的管理权和行政处罚权。

 (八)行使户外广告(标牌、标识)设置,在城镇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的行政审批权和处罚权。

 (九)行使在建工程安全防护网设置的管理权和行政处罚权。

 (十)行使法律、法规规定或县政府委托的行政执法权限。

 (十一)制定和实施本年度工作计划,拟订实施城镇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人员工作职责和人财物管理制度。

 (十二)负责对各中队的执法检查、审查、督办行政案件、组织听证、工作考核等执法监督;负责城镇综合管理方面行政应诉案件的办理和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同有关部门、乡(镇)的执法协调工作;负责本系统执法装备管理和执法队伍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武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武山县人民政府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正科级建制,加挂“武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牌子。执法局内设办公室、执法股、法制股、3个职能股室。武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下设洛门中队(副科级),4个城区行政执法中队,机动中队,以执法局的名义开展具体行政执法活动。

 (1)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局党总支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负责制定有关内部管理制度,协调局机关各股室、各执法中队工作和对上级指示、局党总支部会、局务会议决定及领导指示的督办工作;负责对局文电的收发、传递、文印的把关督办工作,做好文书档案的管理保密工作;负责对局机关、各执法中队岗位责任制的制定工作和年度考评会的牵头筹备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法制股

 负责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听证案件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的答辩、应诉、听证主持和强制执行申请等有关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行政处罚决定等的审批工作;负责其他诉讼、应诉案件的有关工作;负责有关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负责法制工作课题的调研、起草法制工作总结报告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对执法工作的细化、制定局内部行政执法业务管理规定;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的审核、发放、年检等工作。

(3)执法股

负责对各中队和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行政执法督查必须遵循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及公开、公正、及时、准确、高效的原则,坚持从严治队、实事求是、公正严明;督查人员在执行督查任务时,不得少于2人,根据工作需要,可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和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的形式;督查人员应当自觉接受执法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不得在督查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督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经调查属实,应当根据其情节,分别按相关规定,给予适当的行政处罚;督查事项自转办之日起到提交办结报告之日止,原则上不得超过15天,有时限要求的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及时填写办结报告,做到一事一报;督查人员发现初次违反队容风纪的人员,要以批评教育为主,对屡次违反队容风纪管理规定的,督查股要在通知本人的同时,提交局务会议研究,给予相应的处罚。

(4)洛门中队

负责行使洛门区域的市容管理、规划管理、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工程工业废渣、户外广告设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管理权和行政处罚权;查处洛门区域内违法建设;查处未覆盖工程车辆上路拉运行为;查处建筑和餐厨垃圾乱倒行为;规范户外广告设置。

 (5)4个城区行政执法中队

 负责行使的城区规划区域市容管理、规划管理、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工程工业废渣、户外广告设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管理权和行政处罚权;查处城区规划区域内违法建设;查处未覆盖工程车辆上路拉运行为;查处建筑和餐厨垃圾乱倒行为;规范户外广告设置。

 (6)机动中队

 负责查处城区规划区域内违法建设;查处未覆盖工程车辆上路拉运行为;查处建筑和餐厨垃圾乱倒行为;规范户外广告设置。

 (二)人员编制

 武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核定参公编制人数为58名,实际在编人数为58名,其中参照公务员编制46名,事业工人编制12名;领导职数为4名,实配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非领导职务职数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我局实有职工78人,其中在职在编职工58人,协管员20人,离休0人,退休1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4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4年部门收支总预算910.35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4年预算收入910.35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3年预算794.20万元增加116.15万元,增加14.62%,增加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其中: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0.35万元,占97.80%。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00万元,占2.20%。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910.35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3年预算794.20万元增加116.15万元,增加14.62%,增加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其中:

 1. 基本支出890.35万元, 占97.80%;

 2.  项目支出 20.00万元,占2.20%;

 3. 上年结转0万元,占0%。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910.35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5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6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75.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3.3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890.35万元,比2023年预算744.20万元增加146.15万元,增加19.64%,增加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91.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98.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比2023年预算0万元,无变化。我单位今年未列任何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

 其中:

 1.经济社会发展类项目0个,分别是:0万元。

 2.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分别是:0万元。

 3.保障运转类项目0个,分别是:0万元。

 4.其他项目0个,分别是:0万元。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72.53万元,比2023年预算64.77增加7.76万元,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工伤等保险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28.66万元,,比2023年预算25.82增加2.84万元, 主要原因是工资晋升,人员调整,使得医疗保险费用基数增大,支出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675.79万元,比2023年预算658.19增加17.6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133.37万元,比2023年预算45.42增加87.9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积金财政配套部分资金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0.00万元,比2023年预50万减少30.00万元,减少60%,减少主要原因是:城区人行道安装阻车拦车器项目已支付部分资金。其中:

 1.经济社会发展类项目0个,分别是:0万元。

 2.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分别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0.00万元。

 3.保障运转类项目0个,分别是:0万元。

 4.其他项目0个,分别是:0万元。

 六、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1.2万元,较2023年预算1.2万元,无变化。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3年预算0万元,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2万元,较2023年预算0.2万元,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较2023年预算1万元,无变化。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6.33万元,较2023年预算5.68万元,增加0.65万元,增长11.4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培训次数增加。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0万元,无变化。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49.65万元,较2023年预算96.18万元,减少46.53万元,下降48.3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压缩机关运行经费,降低单位运行成本。

 八、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50万元。

 2024年,部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7.36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30.01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376.48平方米,价值0万元。预算部门共有执法执勤用车9辆,价值57.92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4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0.32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20万元,较2023年预50万减少30.00万元,减少60%,减少主要原因是:城区人行道安装阻车拦车器项目已支付部分资金。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涉及非税收入,2024年计划征收50万元。其中:主要是 [103050199]其他一般罚没收入, [103070602]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103072101]停车泊位及公共停车场等有偿使用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本部门年初预算未安排项目支出,无重点项目说明。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未安排预算,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未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一、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3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1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1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3年8月,组织开展1-7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1个,占本部门项目的100%。截至8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1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未发现问题。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3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1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1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按规定随部门决算依法公开。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3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万元,2024年度增加(减少)部门预算项目0个,增长率/压减率0%。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0个。

 (二)2024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4年,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0个、三级指标10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二、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武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1月29日



附件:1.武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武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3.武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城区人行道安装阻车拦车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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