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县商务局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拟订全县市场体系发展规划、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负责再生资源回收、旧货等流通行业的监督管理,做好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 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内外贸交易会、展销会、展览会、洽谈会等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工作;负责推进我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负责全县商务新闻发布会、宣传和信息咨询服务工作,指导全县电子商务建设;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武山县商务局内设机构为:市场体系建设股、服务行业监管股和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
(三)其他事业单位
武山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155.13万元,比2021年291.63万元预算减少136.5万元,下降46.8 %,下降主要原因是:促销费项目资金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5.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支出预算155.13万元,比2021年291.63万元预算减少136.5万元,下降46.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促销费项目资金减少。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136.1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万元。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5.1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基本支出122.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2.95万元,公用经费9.1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1.58万元,增长34.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头费从3000元增加到7000元。
(二)项目支出。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33.08万元,比2021年预算187.6万元减少154.52万元,下降82.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促销费项目减少。其中:
1.商业服务业类项目2个,分别是:促销费奖补项目和省级电子商务专项资金。
2.商贸事务类项目2个,分别是:商贸流通业务经费和购买社会服务人员工资。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
六、“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0.27万元,比2021年增加0.2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 万元。
2.公务接待费0.2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2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去年三公经费预算为零,根据工作需要,今年增加合理范围内的公务接待费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
(二)培训费情况。培训费0 万元。
(三)会议费情况。会议费0万元。
(四)机关运行费情况。机关运行经费24.18万元,比2021年预算18.68万元增加5.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3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2022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70.84 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60平方米,价值35.52 万元;没有公务用车;无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22年本单位拟购置固定资产2.4万元,主要为台式计算机、办公桌、办公椅、档案柜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计2个,涉及财政支出15.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 个,涉及财政支出15.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2022年本单位纳入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管理。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