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部门
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和政策。
2、研究制定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合作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
3、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和为农服务工作,按照县政府授权承担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重要农副产品的储备,适时调控市场;负责废旧物资、烟花爆竹等特种行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
4、研究供销合作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提出扶持城乡合作经济发展的政策性建议,维护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研究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引导农民兴办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抓好传统业务的重组、巩固和扩大。
6、指导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建立现代流通体系和现代营销网络,发展社区及农村综合服务社,满足农民生产、生活等社会化服务的需要。
7、代表本级联合社参加上级社的各项工作活动;行使本级社社有资产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职能,负责监督保持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联社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武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全额拨款正科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内设2个股室,即办公室和综合业务股。编制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2021年底,我社共有职工9人,其中:在职职工9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102.93万元,比2021年67.64预算增加35.29万元,增长52.1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公用经费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单位做预算安排。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2.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支出预算102.93万元,比2021年预算67.64万元增加35.29万元,增长52.1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公用经费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单位做预算安排。其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2.9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2.9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基本支出97.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1.63万元,公用经费6.30万元。比2021年预算63.64增加34.29万元,增长53.8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公用经费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单位做预算安排。
(二)项目支出。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5万元,比2021年预算4万元增加1万元,增长25.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其中:其他运转类项目1个,为供销深化改革项目。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1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 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无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 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减少)0 万元,增加(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无 。
(二)培训费情况。培训费0 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无。
(三)会议费情况。会议费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无。
(四)机关运行费情况。机关运行经费6.3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比2021年预算5.6万元增加0.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标准提高。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55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21年底我单位固定资产原值为44.18 万元,无形资产原值为0.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43平方米,价值32.80万元;共有公务用车0 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 万元。2022年本单位无固定资产购置。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2年单位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计1 个,涉及财政支出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2年本单位纳入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管理。纳入绩效评价范围的供销深化改革资金项目已通过县财政绩效管理部门审核,预算资金足额到位。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规范合规,项目质量可控,具体绩效目标内容详见预算公开附表。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