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根据县委对市级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的工作的决定、指示,负责制定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规划,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搞好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参与部门和直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管理,指导机关党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
(三)、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及时向县委反映部门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
(四)、负责指导部门和直属单位的理论学习和部门中层干部的政治理论培训。
(五)、负责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六)、审批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职务任免(县管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委同意后审批);审批直属党总支、党支部的党员发展工作。
(七)、领导县直机关纪工委工作,按照审批权限规定,负责审议和批准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和处分决定。
(八)、负责调整和理顺机关党组织的设置及其隶属关系。
(九)、负责指导下一级机关党(工)委的党务工作。
(十)、领导县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共青团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和县直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等群众组织,讨论研究这些组织的重要工作,支持其依据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内设办公室、会议室、组织建设股、宣教督查股4个职能股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县委直属机关工委行政编制6名。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下设机关党建服务中心行政编制6名。
(三)其他事业单位
没有其他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62.8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9.84万元,增长18.5 %,增长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人员工资。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支出预算62.8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9.84万元,增长18.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人员工资。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62.8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8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基本支出54.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64万元,公用经费4.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4.84万元,增长37.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用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8 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5万元,下降38.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比2021年减少机关党建办公经费5万元。其中:
1.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类项目2个,分别是: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的建设专项经费和全县县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和党员培训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2022年本单位无“三公”经费 。
(二)培训费情况。培训费3 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三)会议费情况。无会议费。
(四)机关运行费情况。机关运行经费12.2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2万元,主要是因为2022年专项经费减少。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6.3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2022年本部门无非税收入预算:2022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流动资产占0%,固定资产占100%,无形资产占0%。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2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1)全县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的建设专项业务经费5万元,(2) 全县县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和党员培训工作专项经费3万元。效果目标大于80%,预算资金到位情况,足额到位。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规范性合规,项目质量可控性可控。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2年武山县委直属机关工委预算公开表202203181734462279.xls
2022年武山县委直属机关工委绩效目标申报表202203181612164770.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