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正科级建制,事业编制12名(含接待办),核定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隶属县政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机关事务服务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制定机关后勤事务的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动全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工作,拟订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能耗统计及节能改造项目方案审核、效果评价工作;研究制定全县公务车辆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落实公务用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配备、调拨等工作,保障公务出行用车;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研究制定全县接待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接待前来我县考察、调研、指导工作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协助县直各部门、乡镇做好接待服务工作,并进行业务指导;负责服务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相关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负责服务机关办公楼修缮和部分单位房地产及中转房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食堂、会议室管理以及机关水、电、暖等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负责县委机关大院的美化、绿化、亮化、卫生保洁、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负责服务机关的安全保卫、消防等综合管理工作,协助公安和信访部门做好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县接待服务中心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内设机构,事业编制3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390.76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447.2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56.53万元,增加13 %,增长主要原因是为党政高清涉密视频会议室办公家具及配套设施资金30万元和司勤人员劳务报酬(2021年司勤人员为15人,2022年增加1人)增加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支出预算447.2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56.53万元,增加13 %。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86.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基本支出60.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99万元,公用经费4.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2.63万元,增长3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3人,且公用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386.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3.9万元,增长9%,增长主要原因是为党政高清涉密视频会议室办公家具及配套设施资金30万元和司勤人员劳务报酬(2021年司勤人员为15人,2022年增加1人)增加3.9万元。
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的机关服务项目6个,分别是:机关运行经费、暖气费、公务用车平台车辆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信息管理调度平台技术服务费、聘用司勤人员劳务报酬、公务用车平台司勤人员差旅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目1个,是党政高清涉密视频会议室办公家具及配套设施资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00 万元,比2020年减少8 万元,下降8%。其中:
1.公务接待费20 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8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0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持平。
(二)机关运行费情况。机关运行经费13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其中含有政府综合楼门卫报酬及工作经费)。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2022年本部门无非税收入预算:2021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533.9 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76.05 平方米,价值4.23万元;共有公务用车28 辆,价值497.68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 万元。2022年本单位拟购置固定资产30万元,主要为党政高清涉密视频会议室办公家具及配套设施,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计7 个,涉及财政支出38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7个,涉及财政支出386.4 万元;2022年本单位纳入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管理。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2年武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预算公开表202203141515542270.xls
2022年武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绩效目标申报表202203111801020800.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