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根据中宣部、省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和县委的部署,制订全县宣传思想工作的规划和措施,协调全县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之间的关系。
2.负责指导全县理论学习、意识形态、理论宣传、理论研究和考核考试工作,抓好乡(局)级中心组的学习;配合县委组织部抓好党员教育工作。
3.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全县新闻宣传工作,对县融媒体中心进行方针、政策的指导。
4.负责组织协调、管理涉外宣传活动,做好上级对外新闻单位和采访记者的接待和采访联系工作,负责规划、审定、管理对外宣传品的制作和发送。
5.负责全县对外、对港澳宣传工作的协调和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涉台问题的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和协调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6.归口管理、统筹协调全县互联网上的新闻宣传工作。
7.负责从宏观上指导精神文明产品的生产和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负责规划、部署全局性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和群众性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8.统筹协调全县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指导各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9.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新闻出版决策部署,管理电影行政事务,贯彻落实指导协调全县“扫黄打非”工作。
10.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宣传文化系统的事业建设和发展。
11.受县委委托,协同县委组织部管理县直宣传系统县委管理的干部;指导本系统党建、纪检监察、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培训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
12.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中共武山县委宣传部为行政机构单位,核定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8人,机关工勤编制1人,在职人员16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8人,机关工勤编制1人),退休2人。县委宣传部内设县委网信办,下设武山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武山县网络舆情监管中心。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
(三)其他事业单位
武山县红军长征强渡渭河纪念馆现有事业编制数7人,在职人员7人,其中副县级领导1人,正科级1人,职员5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242.91万元,比2021年444.48万元预算减少201.57万元,下降82.98 %,下降主要原因是:党报党刊征订、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和庆祝建党100周年宣传文化系列活动经费等经费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2.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支出预算242.91万元,比2021年444.48万元预算减少201.57万元,下降82.9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党报党刊征订、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和庆祝建党100周年宣传文化系列活动经费等经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2.9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基本支出180.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0.02万元,公用经费16.8万元。比2021年117.4万元预算增加63.22万元,增长39.5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武山县红军长征强渡渭河纪念馆预算纳入中共武山县委宣传部。
(二)项目支出。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62.08万元,比2021年327.08万元预算减少265万元,下降81.0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党报党刊征订、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和庆祝建党100周年宣传文化系列活动经费等经费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5.5万元,比2021年增加0 万元,增长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与2020年持平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
(二)培训费情况。培训费2万元,与2020年持平。
(三)会议费情况。会议费2 万元,与2020年持平。
(四)机关运行费情况。机关运行经费16.8万元,比2021年25万元预算增减少8.2万元,增加(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缩减。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2022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58.3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80平方米,2022年本单位拟购置固定资产0.5 万元,主要为办公桌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计11 个,涉及财政支出62.0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022年本单位纳入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管理。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2年中共武山县委宣传部预算公开表202203211003314749.xls
2.2022年中共武山县委宣传部绩效目标申报表202203160920238784.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