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路线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查制度。
(二)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定,对全县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的部署,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之间有关重大事项。推进平安武山、法治武山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协助县委研究拟订全县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四)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五)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六)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七)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和纪委监委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八)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九)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要宣传工作。
(十)完成县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委下设政法委办公室、综治维稳股、防范和处理邪教股、执法督导股等4个内设机构,下属武山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1个事业单位。我委年初在职行政人员5人,工勤人员2人,事业管理人员8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预算收入396.81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92.43万元,增长30.37%,增长主要原因是:新增雪亮工程建设项目经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6.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支出预算396.81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92.43万元,增长30.37%,增长主要原因是:新增雪亮工程建设项目经费。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396.8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6.8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基本支出157.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5.59万元,公用经费11.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9.69万元,增长23.2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39.3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63.46万元,增长36.0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雪亮工程建设项目经费。其中:
1.其他运转类类项目7个,分别是:扫黑除恶专项经费、法学会专项经费、见义勇为专项经费、县综治中心运行经费、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保险经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网格化管理经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以奖代补经费。
2.特定目标类类项目5个,分别是:疫情监控信息系统运行经费、“雪亮工程”视频监控运行经费、2021年第二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省级以奖代补经费、信息平台运行经费、执行救助资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1万元,比2021年减少1.54万元,下降5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1.1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54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情况。培训费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5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县党校培训。
(三)会议费情况。会议费0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
(四)机关运行费情况。机关运行经费29.9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91.1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综治信息平台运行经费非机关运行经费。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2022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55.45万元。2022年本单位拟购置固定资产5万元,主要为办公设备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计12个,涉及财政支出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2个,涉及财政支出239.32万元。2022年本单位纳入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管理。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