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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机构: 索引号:000000000-2023-00291 来源: 时间:2021-12-27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及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指导并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相关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协调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职能转变。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政务公开、文电起草、新闻宣传、应急事务处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干部教育培训、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机关及局属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工作。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承办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建设项目申报和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各类资金的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二)双拥优抚股。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局机关依法行政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工作,负责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培训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伤残评定工作,指导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订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本县烈士评定审核上报和备案事项,组织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三)接收安置股。组织实施市上下达我县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随调家属和符合政府安置条件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完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和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军地联络股。联系县人武部和驻县部队,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承办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负责制定全县双拥工作有关政策,检查、督促拥军优属政策的落实和双拥工作任务的完成,组织开展宣传慰问活动,负责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推进军民共建活动,收集双拥工作情况,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其他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1108.6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 271.37万元,上升30%,上升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08.6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支出预算1108.69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 271.37万元,上升30%,上升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增加。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2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37万元。

4.其他3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8.6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基本支出115.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7.58万元,公用经费8.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9.85万元,增长4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

(二)项目支出。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992.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31.51万元,上升24%,上升的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等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六、“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

(二)培训费情况。

(三)会议费情况。

(四)机关运行费情况。机关运行经费20 万元,比2021年没有变化。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8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4.26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20平方米。2022年本单位拟购置固定资产20万元,主要为打印机、办公桌椅、碎纸机电脑 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计19个,涉及财政支出99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9个,涉及财政支出992.7万元; 2022年本单位纳入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管理。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2年武山县武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公开表202305061018474792.xls

2022年武山县武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绩效目标申报表202305061019319262.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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