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體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加入收藏 登录 注册 甘肃政务服务网-武山

政府信息公开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2022年度武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执法局 索引号:zfj/2023-00035 来源:武山县执法局 时间:2023-07-11  作者:武山县执法局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代表县政府负责行使市容管理、规划管理、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工程工业废渣、户外广告设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管理权和行政处罚权。具体职责是:

(一)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实施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行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三)行使规划管理、绿化管理、市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四)行使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对城镇建成区生活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噪音污染行为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五)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商贩沿街巷乱摆摊点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七)行使城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工业废渣的管理权和行政处罚权。

(八)行使户外广告设置,在城镇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的行政审批权和处罚权。

(九)行使在建工程安全防护网设置的管理权和行政处罚权。

(十)行使法律、法规规定或县政府委托的行政执法权限。

(十一)制定和实施本年度工作计划,拟订实施城镇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人员工作职责和人财物管理制度。

(十二)负责对各中队的执法检查、审查、督办行政案件、组织听证、工作考核等执法监督;负责城镇综合管理方面行政应诉案件的办理和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同有关部门、乡镇的执法协调工作;负责本系统执法装备管理和执法队伍建设。

二、机构设置

1、武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武山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加挂“武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牌子(正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执法局内设办公室、执法股、法制股3个职能股室,下设机动中队,均为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局党总支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负责制定有关内部管理制度,协调局机关各股室、各执法中队工作和对上级指示、局党总支部会、局务会议决定及领导指示的督办工作;负责对局文电的收发、传递、文印的把关督办工作,做好文书档案的管理保密工作;负责对局机关、各执法中队岗位责任制的制定工作和年度考评会的牵头筹备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法制股

负责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听证案件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的答辩、应诉、听证主持和强制执行申请等有关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行政处罚决定等的审批工作;负责其他诉讼、应诉案件的有关工作;负责有关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负责法制工作课题的调研、起草法制工作总结报告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对执法工作的细化、制定局内部行政执法业务管理规定;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的审核、发放、年检等工作。(三)法制股负责对各中队和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行政执法督查必须遵循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及公开、公正、及时、准确、高效的原则,坚持从严治队、实事求是、公正严明;督查人员在执行督查任务时,不得少于2人,根据工作需要,可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和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的形式;督查人员应当自觉接受执法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不得在督查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督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经调查属实,应当根据其情节,分别按相关规定,给予适当的行政处罚;督查事项自转办之日起到提交办结报告之日止,原则上不得超过15天,有时限要求的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及时填写办结报告,做到一事一报;督查人员发现初次违反队容风纪的人员,要以批评教育为主,对屡次违反队容风纪管理规定的,督查股要在通知本人的同时,提交局务会议研究,给予相应的处罚。

(四)机动中队

负责查处城区规划区域内违法建设;查处未覆盖工程车辆上路拉运行为;查处建筑和餐厨垃圾乱倒行为;规范户外广告设置。

2、人员编制

武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核定编制人数为58名,其中:参照公务员编制46名,事业编制12名;领导职数为4名,实配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非领导职务职数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我局年初实有职工59人,县外调出1人,退休1人,年末实有职工57人,其中:在职职工57人,离休0人,退休0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固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固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90.8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94.82万元,增长32.69%,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范围扩大,业务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790.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0.84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790.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0.84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90.84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94.82万元,增长32.69%。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范围扩大,业务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0.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4.82万元,增长32.69%。主要原因是驻村帮扶人员经费的增加,城市管理范围扩大,业务增加。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48.46万元,支出决算为785.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长和部分扩张业务费用的增加。

2.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驻村帮扶人员经费的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0.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80.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523.90万元增加156.56万元,增长29.88%,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等各类人员经费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17.46万元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3.00万元。具体明细项分别是: 基本工资390.44万元,津贴补贴150.64万元,奖金18.2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0.3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7.29万元。

公用经费110.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71.17增加39.21万元,增长55.09%,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范围扩大,业务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89.78万元和资本性支出20.60万元。具体明细项分别是:办公费22.04万元,印刷费3.37万元,手续费2.21万元,水费1.58万元,电费3.86万元,邮电费0.68万元,取暖费3.13万元,差旅费1.93万元,维修(护)费1.00 万元,劳务费0.60万元,工会经费1.9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7.42万元,专用设备购置6.00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14.60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3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商品和服务支出89.78万元和资本性支出20.60万元。具体明细项分别是:办公费22.04万元,印刷费3.37万元,手续费2.21万元,水费1.58万元,电费3.86万元,邮电费0.68万元,取暖费3.13万元,差旅费1.93万元,维修(护)费1.00 万元,劳务费0.60万元,工会经费1.9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7.42万元,专用设备购置6.00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14.60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75.17万元增加39.21万元,增长55.09%,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范围扩大,业务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无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0.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城区基础设施维护等工作。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参公事业单位,在2022年之前,由政府划拨暂用公务车辆1台,现已经收回原单位,我单位暂无公务用车。

(一)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84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划拨暂用车辆由原单位收回,我单位暂无公务用车。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政府划拨暂用车辆有原单位收回,我单位暂无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7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政府划拨暂用公务车辆1台,现已经收回原单位,我单位暂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7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政府划拨暂用公务车辆1台,现已经收回原单位,我单位暂无公务用车。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由政府划拨暂用公务车辆1台,现已经收回原单位,我单位暂无公务用车。

3.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14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66%。组织对“执法车辆购置费”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执法车辆购置”项目开展良好,达到预期效果。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执法车辆购置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执法车辆购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60万元,执行数为14.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购置2台执法执勤车;二是保障执法执勤工作正常运转。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见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附件2-武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车辆购置项目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附件1-2022年度武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决算表.xlsx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