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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中共武山县委统战部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财政局 索引号:czj1/2023-00050 来源:中共武山县委统战部 时间:2023-07-11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向县委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的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党中央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县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为县委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县委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有关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的代表人物,协调、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

3.负责调查研究、督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抵御、打击国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进行违法渗透活动。

4.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队伍的建设工作。

5.负责联系县内外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并反映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

人士的政治思想工作;负责企业统战工作。

6.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社团,做好台胞台属、归侨侨眷的有关工作。

7.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8.负责指导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的统战工作;负责统战成员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党的机关,规格为正科级,经费纳入财政全额预算。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详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23.5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6.19万元,增长13.2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和项目变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23.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3.58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23.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23万元,占76.14%;项目支出53.35万元,占23.8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23.58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26.19万元,增长13.2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和项目变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3.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19万元,增长13.2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全部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3.37万元,支出决算为223.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和项目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0.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8.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65万元,增长23.87%,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1.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69万元,下降28.75%,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5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69万元,下降28.7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1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45.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5%。组织对“宗教团体办公经费”、“宗教人士生活补助”等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3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宗教团体办公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优秀;宗教人士生活补助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优秀;2022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优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0分,评价等级优秀。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宗教团体办公经费”、“宗教人士生活补助等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2022年宗教团体办公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宗教人士生活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35万元,执行数为12.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2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6个项目进行了综合绩效评价,自评得分

均在90分以上,自评结论均为优秀,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中共武山县委统战部决算公开附表.xlsx
附件【2022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资金.xlsx
附件【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xlsx
附件【宗教人士生活补助.xlsx
附件【宗教团体办公经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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