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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武山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财政局 索引号:czj1/2023-00091 来源:武山县财政局 时间:2023-07-11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保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县住房保障体系,参与组织实施住房保障工作规划和建设工作,受理保障性住房申请和保障对象资格审核;

(3)负责保障性住房选配、回收、回购和租赁补贴发放、调整、终止等事务;

(4)负责住房保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

(5)负责保障性住房的档案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新建房屋,存量房交易、审核工作;

(7)负责全县房屋交易信息查询和档案资料查阅;

(8)负责指导规范物业服务行为;

(9)负责全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工作;

(10)完成局机关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武山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编制10人,实有职工10人,下设4个职能股室,分别为:办公室、房政股、市场管理股、物业管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8180.6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398.78万元,增长31.92%,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8037.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37.25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8180.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38万元,占0.67%;项目支出18058.28万元,占99.3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8180.65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4398.77万元,增长31.92%。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3.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1.15万元,下降15.18%。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完工,正在实施中。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1.44万元,支出决算为128.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在职人员工伤保险费等。

2.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省级下达帮扶队员补助资金。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07.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62.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完工,正在实施中。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2.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0.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93万元,增长32.0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11.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万元,增长12.44%,主要原因是经费测算标准变化。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6386.79万元,本年支出16386.7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武山县安居园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武山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棚户区改造支出、2019年武山县洛门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洛门镇丽水佳苑安置房)项目、武山县西城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武山县城区陈门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武山县自由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全额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无差异,较上年决算数无差异。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无差异,较上年决算数无差异。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无差异,较上年决算数无差异。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无差异,较上年决算数无差异。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无差异,较上年决算数无差异。

3.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无差异,较上年决算数无差异。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1个,共涉及资金4016.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2年度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资金、2017年棚户区改造资金、2019年武山县洛门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洛门镇丽水佳苑安置房)建设项目等4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634.79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个人房产信息自助查询机购置资金、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等1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16.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634.7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我单位各项资金及时到位,并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我单位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个人房产信息自助查询机购置资金、2019年武山县洛门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洛门镇丽水佳苑安置房)建设项目等15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个人房产信息自助查询机购置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二是方便群众自助查询房产信息。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37万元,执行数为4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基础设施;二是提升群众的居住环境,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住房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4.3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80万元,执行数为187.45万元,完成预算的3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改善低收入家庭的生活条件;二是居民住房质量得到改善。安排甘财综[2019]25号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38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给群众提供舒适的居住空间;二是促进周边地区经济发展。安排甘财综[2021]5号2021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29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提升城市整体规划;二是促进城市的更新和发展。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2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提供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二是增进居民的生活品质。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住房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9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住房保障政策覆盖到需要保障的家庭;二是为低收入家庭提供更好的住房保障。2019年武山县洛门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洛门镇丽水佳苑安置房)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531.23万元,执行数为7531.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加强居民生活环境改善;二是推动建设地区社会经济发展。2015\2017年棚户区改造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3.56万元,执行数为203.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资金及时到位;二是资金合规使用。2017年棚户区改造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执行数为4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资金及时拨付;二是资金规范使用。结转甘财综[2019]14号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优化居民的住房环境;二是改善居民住宅状况。结转甘财综[2019]25号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4.52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推动地方经济繁荣;二是提高居民的生活幸福感。结转甘财综[2021]3号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租赁补贴省级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7.91万元,执行数为257.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改善低收入家庭的生活状态;二是提升居住环境。结转天财综[2019]13号城镇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6.4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提高居民的生活舒适度;二是推动地区的社会经济进步。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8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执行数为491万元,完成预算的98.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资金及时拨付;二是资金合规使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正在实施中。进一步改进措施: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结转(基金)武财预[2021]5号2015\2017年棚户区改造资金 .xlsx
附件【武山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公开表.xlsx
附件【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甘财综[2021]65号(老旧小区改造).xlsx
附件【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甘财综[2021]65号(租赁补贴).xlsx
附件【安排甘财综【2019】25号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xlsx
附件【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甘财综[2022]1号老旧小区改造.xlsx
附件【安排甘财综【2021】5号2021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xlsx
附件【个人房产信息自助查询机购置资金.xlsx
附件【结转(基金)武财发[2021]305号\2019年武山县洛门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洛门镇丽水佳苑安置房)建设项目.xlsx
附件【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甘财综[2022]1号租赁补贴.xlsx
附件【结转甘财综【2019】14号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xlsx
附件【结转(基金)武财预[2021]5号2017年棚户区改造资金.xlsx
附件【结转甘财综【2019】25号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xlsx
附件【结转甘财综【2021】3号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租赁补贴省级补助资金.xlsx
附件【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资金.xlsx
附件【结转天财综【2019】13号城镇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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